青岛市李沧区烟草专卖局举行“李沧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的公告(2024第4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十三条中“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的规定及《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有关规定,李沧区烟草专卖局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制定了《李沧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为使《李沧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更加科学、完善、合理,更加符合国家利益、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李沧区烟草专卖局拟依法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01月05日14时00分至15时30分在李沧区烟草专卖局会议室(李沧区延寿宫路3号)举行。
二、听证会内容:《李沧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三、听证会参加人:李沧区持证经营的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者和卷烟消费者。本次听证会定员21人,其中零售户3人,消费者2人。欢迎广大零售户和社会公众踊跃报名参加。
四、听证人员产生规则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李沧区烟草专卖局
2024年12月02日
附件:青岛市李沧区烟草制品零售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规则
一、有意参加2025年01月05日“青岛市李沧区烟草制品零售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4年12月27日前到李沧区烟草专卖局(延寿宫路3号李沧区烟草专卖局管理监督科)登记报名。
二、如登记报名人数超出《青岛市李沧区烟草制品零售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的公告》(以下简称《4号公告》)第三条限定的范围和人数,李沧区烟草专卖局于12月27日上午以组织抽签的方式产生代表。
三、如登记报名人数不足《4号公告》第三条限定的范围和人数,且人数超过2/3,按实际报名范围和人数组织听证会,不再补足缺员。
四、听证参会代表名单,在李沧区烟草专卖局门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