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发表于:2025-08-22
(1)所传承的项目必须是已被认定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3)居住或长期工作在李沧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流布地区;
(4)熟练掌握某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有较大影响;
(5)在该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6)一年参加公益传习、展示活动不少于4次,有师徒传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