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已设置安全总监,其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是否可以不设安全总监?
发表于:2023-04-13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分公司、子公司安全总监由集团公司委派,具体委派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安全总监由企业提出人选,报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同意,并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办理任职手续,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综上,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如果达到设置安全总监的条件,也应当依法设置安全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