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永安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李沧政务网”(www.licang.ne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李沧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1号楼208室;邮编:266100;电话:87610757;传真:87610757;电子邮箱:licangducha@163.com。
一、概述
08年以来,永安路街道办事处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推行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街道在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实施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制、实施行政许可公示制、实施行政许可投诉举报办法等一系列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贯彻《山东省政务公开规定》,认真落实青岛市、李沧区文件精神,相继制订出台了《永安路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永安路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永安路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纪律》、《永安路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永安路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八公开”制度》、《永安路街道办事处群众监督制度》、《永安路街道办事处首问、首办负责制度》和《永安路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文件,为做好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初步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促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
二是加大考核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街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发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与年终干部考核相挂钩。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近年来,由于街道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保证了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实现了为民服务“阳光作业”,杜绝了“暗箱操作”,从没有发生因政务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所有受理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强力推进了办事处各项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08年,街道通过金宏网政务公开系统公开街道机构信息1条,政务公开指南1件,公文信息19条,办事服务事项信息23条,发展规划信息1条,民生信息6条,社会管理信息22条,人事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72条,共计149条,不宜公开上报备案信息72条,均已按照规定上报备案。受理依申请公开2起,均已按期办结。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街道不断加强载体建设,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高公开的效益和质量。一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写了政务公开指南,将所辖事项全部进行了梳理,并上传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设立政务办理服务大厅,印发《政务公开手册》、《公开办事指南》,把各项管理规定、办事程序、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办公时限、收费依据、投诉方式等全部公开在明示板上,办事工作人员还配备服务桌签、佩戴胸卡,并推进“一口清”、“一站式”服务,使来办事的群众一看就清楚、一问就明白,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为进一步方便居民查询办理服务事项,街道专门建立了永安路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把街道职能、服务事项、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举报监督电话等事项公布在网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