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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城市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5 信息来源: 区城市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我局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李沧区城市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工作部署,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依法、规范、高效、便民原则,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根据我局职能和具体工作安排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包括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其中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领域等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5条。 

同时,通过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等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020年我局收到政务热线件3393件,政务信箱转办件1056件,人民网留言办理件21件,信访案件19件,行风在线、民生在线案件200余件,问政青岛、问政山东等曝光问题25件,《青岛日报》特刊问题3件等。

(二)规范办理信息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受理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通过信函申请7件,通过政务网申请1件,已全部答复。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情况,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执行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由综合科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各科室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主动做好信息的搜集与公开工作,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四)完善平台机构建设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李沧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设立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同时,设立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领域、行政执法公示等个性栏目,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此外,借助区政府网站、“微李沧”公众号、《青岛日报》、《半岛都市报》、青岛新闻网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加强对各科室、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六)依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2020年,我局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已遵循办理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面复相关代表,取得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满意反馈,相关办理结果已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8.89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信息发布内容仍不够丰富、全面。今后,我局将继续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政务信息。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做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李沧政务网

李沧区城市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1-01-25   来源:区城市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我局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李沧区城市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工作部署,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依法、规范、高效、便民原则,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根据我局职能和具体工作安排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包括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其中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领域等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5条。 

同时,通过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等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020年我局收到政务热线件3393件,政务信箱转办件1056件,人民网留言办理件21件,信访案件19件,行风在线、民生在线案件200余件,问政青岛、问政山东等曝光问题25件,《青岛日报》特刊问题3件等。

(二)规范办理信息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受理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通过信函申请7件,通过政务网申请1件,已全部答复。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情况,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执行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由综合科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各科室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主动做好信息的搜集与公开工作,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四)完善平台机构建设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李沧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设立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同时,设立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领域、行政执法公示等个性栏目,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此外,借助区政府网站、“微李沧”公众号、《青岛日报》、《半岛都市报》、青岛新闻网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加强对各科室、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六)依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2020年,我局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已遵循办理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面复相关代表,取得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满意反馈,相关办理结果已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8.89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信息发布内容仍不够丰富、全面。今后,我局将继续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政务信息。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做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