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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3-31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财政局积极投身构建和谐社会,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专门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岛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公文法规10条,占18%;公文解读1条,占2%;规划、计划信息1条,占2%;财政、财务信息16条,占29%;人事信息4条,占7%;工作动态21条,占37%;年度工作报告1条,占2%;统计信息2条,占3%。通过“李沧在线”公开政务等信息,为群众了解党的惠民政策、快捷办理有关事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依申请公开及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梳理,严格审核把关,已公开的内容,尽可能地做到及时、准确和完整,因此,目前尚未涉及依申请公开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梳理、确定;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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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16-03-31   来源: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财政局积极投身构建和谐社会,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专门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岛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公文法规10条,占18%;公文解读1条,占2%;规划、计划信息1条,占2%;财政、财务信息16条,占29%;人事信息4条,占7%;工作动态21条,占37%;年度工作报告1条,占2%;统计信息2条,占3%。通过“李沧在线”公开政务等信息,为群众了解党的惠民政策、快捷办理有关事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依申请公开及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梳理,严格审核把关,已公开的内容,尽可能地做到及时、准确和完整,因此,目前尚未涉及依申请公开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梳理、确定;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