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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3-03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

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财政局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积极投身构建和谐社会,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专门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岛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公文法规30条,占57%;规划、计划信息2条,占4%;财政、财务信息5条,占10%;人事信息5条,占10%;工作动态9条,占17%;年度工作报告1条,占2%。通过“李沧在线”公开政务等信息,为群众了解党的惠民政策、快捷办理有关事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依申请公开及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梳理,严格审核把关,已公开的内容,尽可能地做到及时、准确和完整,因此,目前尚未涉及依申请公开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完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丰富网页信息组织方式,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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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15-03-03   来源: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

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财政局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积极投身构建和谐社会,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专门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岛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公文法规30条,占57%;规划、计划信息2条,占4%;财政、财务信息5条,占10%;人事信息5条,占10%;工作动态9条,占17%;年度工作报告1条,占2%。通过“李沧在线”公开政务等信息,为群众了解党的惠民政策、快捷办理有关事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依申请公开及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梳理,严格审核把关,已公开的内容,尽可能地做到及时、准确和完整,因此,目前尚未涉及依申请公开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完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丰富网页信息组织方式,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