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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8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发布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服务全区经济发展。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积极、有序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2021年区财政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6条。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19条,规划计划信息8条,财政财务信息2条,工作动态30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年度报告1条。财政领域70条,减税降费24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3条,政府集中采购2条,通过行政执法平台发布行政执法信息5条。主办政协委员提案1件,协办2件。按照“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原则,遵循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予以公开。除通过李沧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优势,坚持用好网络新媒体。“李沧财政”新浪微博,2021年共发布文章204篇。 “李沧财政”微信公众号,2021年共发布文章41篇。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1件,答复1件,办结率100%,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所有公开资料全部免费,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政府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对我局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及时公开,对涉及我局业务的省、市上级部门的政策文件也同时进行转发公开,同时梳理已有的同类政策并及时做好废止工作,确保政策措施的统一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网站设置,财政领域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模块,下设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等目录。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

  1.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查力度。严格信息报送程序,所有发布信息均通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由办公室牵头定期对信息报送、采纳、发布情况进行评议。

  2.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条例》的学习不足,思想上没有足够重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还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缺乏群众喜闻乐见的一些公开形式。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逐步开展多样的公开形式,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努力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李沧政务网

李沧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2-01-28   来源: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发布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服务全区经济发展。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积极、有序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2021年区财政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6条。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19条,规划计划信息8条,财政财务信息2条,工作动态30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年度报告1条。财政领域70条,减税降费24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3条,政府集中采购2条,通过行政执法平台发布行政执法信息5条。主办政协委员提案1件,协办2件。按照“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原则,遵循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予以公开。除通过李沧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优势,坚持用好网络新媒体。“李沧财政”新浪微博,2021年共发布文章204篇。 “李沧财政”微信公众号,2021年共发布文章41篇。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1件,答复1件,办结率100%,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所有公开资料全部免费,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政府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对我局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及时公开,对涉及我局业务的省、市上级部门的政策文件也同时进行转发公开,同时梳理已有的同类政策并及时做好废止工作,确保政策措施的统一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网站设置,财政领域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模块,下设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等目录。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

  1.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查力度。严格信息报送程序,所有发布信息均通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由办公室牵头定期对信息报送、采纳、发布情况进行评议。

  2.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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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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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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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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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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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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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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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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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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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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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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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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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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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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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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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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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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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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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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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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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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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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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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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条例》的学习不足,思想上没有足够重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还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缺乏群众喜闻乐见的一些公开形式。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逐步开展多样的公开形式,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努力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