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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17 来源: 区财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李沧区财政局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务公开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回应市民关切,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在李沧区政府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150余条,具体包含了我局的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政领域等信息,全部信息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件3件,均按照规定及时答复,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了“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政务公开专栏,实现了政民互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功能模块融合。二是严格审查发布信息,发布权威政策解读和信息,为我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定期开展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讲解相关法律制度、工作流程,打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深刻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安全、准确,杜绝失泄密问题。三是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充分保障公开的“硬实力”,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财政政策解读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专项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丰富公开形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需求,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回应实效。二是严格把关信息公开审核,确保所发布的内容用语规范、表述准确;做好日常检查,若发现文字错误、链接错误等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涉及我局的相关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承办1件人大代表建议,协办4件政协委员提案,均按照相关办理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公开渠道,做好公开信息的档案管理,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展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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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5-01-17   来源:区财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李沧区财政局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务公开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回应市民关切,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在李沧区政府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150余条,具体包含了我局的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政领域等信息,全部信息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件3件,均按照规定及时答复,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了“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政务公开专栏,实现了政民互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功能模块融合。二是严格审查发布信息,发布权威政策解读和信息,为我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定期开展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讲解相关法律制度、工作流程,打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深刻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安全、准确,杜绝失泄密问题。三是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充分保障公开的“硬实力”,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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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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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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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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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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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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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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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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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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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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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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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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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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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3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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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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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财政政策解读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专项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丰富公开形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需求,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回应实效。二是严格把关信息公开审核,确保所发布的内容用语规范、表述准确;做好日常检查,若发现文字错误、链接错误等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涉及我局的相关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承办1件人大代表建议,协办4件政协委员提案,均按照相关办理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公开渠道,做好公开信息的档案管理,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展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