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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6 来源: 区财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李沧区财政局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公开要求贯穿于财政工作全流程。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推动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在李沧区政府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150余条,具体包含了我局的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政领域等信息,所有信息均按时发布,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件10件,均依法依规作出答复,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1件,没有复议纠错的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贯彻“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杜绝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方面,按照全区统一规划,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优化政务公开专栏,融合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功能。另一方面,严控信息内容质量,及时提供权威政策解读,积极塑造透明、可信的财政工作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学习上级政策精神,熟悉相关法规与操作流程,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发布前审核与保密检查,保障所发布信息准确、可靠、安全;三是配足配强工作队伍,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全方位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9

1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一是各科室设立信息员,定期组织各信息员交流经验,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氛围;二是加强政策、业务学习培训,创新解读形式,多采用图表、视频等多元化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涉及我局的相关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主办2件人大代表建议,协办3件人大代表建议,协办3件政协委员提案,均按照相关办理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公开渠道,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展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李沧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6-01-16   来源:区财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李沧区财政局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公开要求贯穿于财政工作全流程。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推动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在李沧区政府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150余条,具体包含了我局的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政领域等信息,所有信息均按时发布,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件10件,均依法依规作出答复,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1件,没有复议纠错的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贯彻“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杜绝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方面,按照全区统一规划,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优化政务公开专栏,融合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功能。另一方面,严控信息内容质量,及时提供权威政策解读,积极塑造透明、可信的财政工作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学习上级政策精神,熟悉相关法规与操作流程,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发布前审核与保密检查,保障所发布信息准确、可靠、安全;三是配足配强工作队伍,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全方位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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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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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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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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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一是各科室设立信息员,定期组织各信息员交流经验,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氛围;二是加强政策、业务学习培训,创新解读形式,多采用图表、视频等多元化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涉及我局的相关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主办2件人大代表建议,协办3件人大代表建议,协办3件政协委员提案,均按照相关办理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公开渠道,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展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