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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19 信息来源: 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一、总体情况

     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动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发布信息资源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尤其对于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台账,明确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以及统计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报局领导和责任科室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2020年,我局未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167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深入研究、夯实基础、查找短板,全面开展整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由于我局为新成立部门,各项公开事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二是还需要对已经公开的信息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排除问题。三是还需要注重公开实效,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利用李沧政务网站,发布大数据相关的重要政策信息,决策信息,充分体现权威性、及时性、互动性,真正做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扩大受众面、提升影响力。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更新工作信息,将我局工作动态及时向群众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推进和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

 


李沧政务网

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1-01-19   来源: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一、总体情况

     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动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发布信息资源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尤其对于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台账,明确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以及统计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报局领导和责任科室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2020年,我局未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167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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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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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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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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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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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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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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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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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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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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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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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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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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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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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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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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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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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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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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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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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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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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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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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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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深入研究、夯实基础、查找短板,全面开展整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由于我局为新成立部门,各项公开事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二是还需要对已经公开的信息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排除问题。三是还需要注重公开实效,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利用李沧政务网站,发布大数据相关的重要政策信息,决策信息,充分体现权威性、及时性、互动性,真正做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扩大受众面、提升影响力。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更新工作信息,将我局工作动态及时向群众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推进和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