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政府欢迎您!
无障碍 | 长者版 | 繁體中文 |
| 邮 箱 | 智能问答

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23-01-13 信息来源: 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电子版在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qdlc.gov.cn/zfxxgk_10/bmxxgk_10/lcqdsjj_10/jgxx_10/)公布,欢迎查阅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办公室。(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7号;邮编:266100;电话:0532-87630311;电子邮箱:lcqdsjfzglj@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2022年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权威、语义明确、表述规范,定期主动排查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杜绝因信息内容发布不当引发网络安全事件和负面舆情。2022年,我局未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将主动公开相关栏目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科学分类,极大地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效率与水平,真正做到方便公众查找和检索。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及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调整,安排组织培训会议,明确问责机制,营造职能科学、职责清晰的政务公开氛围。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0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0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0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上还不够重视,影响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机制保障,改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民生信息。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其中主办件1件,协办件0件,已如期办理并面复,满意率100%。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提案。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176项功能入驻“爱山东”APP青岛李沧分厅。全力推进“爱山东”APP青岛李沧分厅建设工作,先后梳理出100项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并形成事项清单,为企业和群众解决最“急难愁盼”的问题,让“掌上办事不出门,家中解决更轻松”成为现实。

    二是开发全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服务平台,为重点场所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提供精准化管理手段。加强数据追踪,强化质效保障,提高了疫情防控工作效率。

    三是建成城市云脑区级中枢一期工程。全力搭建李沧的城市云脑区级中枢,整合了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养老服务、智慧消防、行政审批、疫情防控等11个场景应用和海量城市运行数据,多维度直观反映城市运行的宏观态势。

   (四)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李沧政务网

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表于:2023-01-13   来源: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电子版在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qdlc.gov.cn/zfxxgk_10/bmxxgk_10/lcqdsjj_10/jgxx_10/)公布,欢迎查阅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办公室。(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7号;邮编:266100;电话:0532-87630311;电子邮箱:lcqdsjfzglj@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2022年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权威、语义明确、表述规范,定期主动排查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杜绝因信息内容发布不当引发网络安全事件和负面舆情。2022年,我局未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将主动公开相关栏目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科学分类,极大地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效率与水平,真正做到方便公众查找和检索。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及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调整,安排组织培训会议,明确问责机制,营造职能科学、职责清晰的政务公开氛围。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0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0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0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上还不够重视,影响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机制保障,改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民生信息。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其中主办件1件,协办件0件,已如期办理并面复,满意率100%。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提案。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176项功能入驻“爱山东”APP青岛李沧分厅。全力推进“爱山东”APP青岛李沧分厅建设工作,先后梳理出100项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并形成事项清单,为企业和群众解决最“急难愁盼”的问题,让“掌上办事不出门,家中解决更轻松”成为现实。

    二是开发全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服务平台,为重点场所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提供精准化管理手段。加强数据追踪,强化质效保障,提高了疫情防控工作效率。

    三是建成城市云脑区级中枢一期工程。全力搭建李沧的城市云脑区级中枢,整合了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养老服务、智慧消防、行政审批、疫情防控等11个场景应用和海量城市运行数据,多维度直观反映城市运行的宏观态势。

   (四)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