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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8 信息来源: 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50余条,在省级媒体和市级媒体刊发宣传稿件69余篇,重点领域信息遵循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成公开。

(二)依申公开情况

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保障公众合法合理的信息诉求。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专题培训会,结合依申请公开实际案例,积极学习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标准规范,有效提高基层业务人员的熟练度。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切实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我局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由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全面审查,严格把关,杜绝错敏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李沧政务网优化调整部署,进一步规范了本级基本目录栏目内容,充分发挥李沧政务网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设立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优化完善信息登记、审核、发布、归档流程;二是安排专人长期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工作的衔接性、稳定性、高效性,并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要求,拓宽工作思路;三是加强沟通交流,第一时间完善上级部门指出的不足之处,并举一反三做好信息自查,主动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上还不够重视,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主动性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等文件,把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贯穿到全年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中。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我局在紧紧围绕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要求,严格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将主动公开相关栏目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科学分类,极大地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效率与水平,真正做到方便公众查找和检索。

(三)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提案3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均已如期办理并面复,满意率100%。

(四)我局制定《区大数据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汇编》等一系列文件,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做到有本可依、有章可循。持续更新《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基础资料,健全覆盖全局业务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坚持每周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自查,及时准确地将政务信息向居民公开。

(五)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本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李沧政务网

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4-01-18   来源: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50余条,在省级媒体和市级媒体刊发宣传稿件69余篇,重点领域信息遵循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成公开。

(二)依申公开情况

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保障公众合法合理的信息诉求。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专题培训会,结合依申请公开实际案例,积极学习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标准规范,有效提高基层业务人员的熟练度。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切实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我局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由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全面审查,严格把关,杜绝错敏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李沧政务网优化调整部署,进一步规范了本级基本目录栏目内容,充分发挥李沧政务网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设立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优化完善信息登记、审核、发布、归档流程;二是安排专人长期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工作的衔接性、稳定性、高效性,并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要求,拓宽工作思路;三是加强沟通交流,第一时间完善上级部门指出的不足之处,并举一反三做好信息自查,主动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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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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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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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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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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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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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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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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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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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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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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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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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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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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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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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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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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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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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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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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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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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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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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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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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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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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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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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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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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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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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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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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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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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上还不够重视,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主动性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等文件,把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贯穿到全年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中。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我局在紧紧围绕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要求,严格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将主动公开相关栏目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科学分类,极大地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效率与水平,真正做到方便公众查找和检索。

(三)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提案3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均已如期办理并面复,满意率100%。

(四)我局制定《区大数据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汇编》等一系列文件,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做到有本可依、有章可循。持续更新《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基础资料,健全覆盖全局业务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坚持每周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自查,及时准确地将政务信息向居民公开。

(五)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本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