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发展改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李沧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包括统计指标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李沧政务网”(www.licang.ne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邮编:266100;电话:87895541;传真:87895541;电子邮箱:licangfagaiju@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了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工作中自觉细化操作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群众了解监督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平台,累计公开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进一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李沧区发改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内部组织协调,确定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健全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参加了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会议和培训班,注重日常维护,及时修改变更的内容,并重新加载到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
制定完成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修订样本》,充实修订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规定时间按照编写规范要求和《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的设定进行信息录入操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度,我局发布公文解读信息1条,将李沧区中小微型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详细信息予以公布,借助网络平台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方便了解政策,提高办理效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我区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发布,全年累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物价方面)21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区发改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达741条,其中包括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169条、公文解读1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政财务信息4条、人事任免信息2条、工作动态31条、统计信息1条、办事服务事项1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物价信息16条、重大项目信息3条、备案目录信息3条、重点领域信息21条、向区档案局报送电子文件368件。
2015年度,我局于8月份开通了政务微信公众号“李沧发改动态”,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40条。充分利用新浪微博公众号“李沧发改动态”发布原创微博67条,转发微博417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内容上,对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尤其是涉及重点领域的价格政策、价格信息等实施重点审查;在程序上,明确了业务科室初审、办公室审核、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的运行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出现失密、泄密问题。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无。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时限还需加强;二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方面有待改进。三是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的宣传和利用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保障制度和措施,通过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制度,形成提供及时、更新快速、办理高效的常态化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公开形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力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非公文类信息公开,进一步利用好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