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李沧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包括统计指标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李沧政务网”(www.licang.ne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邮编:266100;电话:87895541;传真:87895541;电子邮箱:licangfagaiju@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了贯彻落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工作中自觉细化操作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群众了解监督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平台,累计公开发布各类信息780余条,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进一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李沧区发改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内部组织协调,确定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健全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参加了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会议和培训班,注重日常维护,及时修改变更的内容,并重新加载到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
制定完成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修订样本》,充实修订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规定时间按照编写规范要求和《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的设定进行信息录入操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度,我局发布解读信息3条,将《青岛市物价局食盐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解读。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我区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发布,全年累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物价、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企业核准备案方面)373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区发改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达786条,其中包括公文法规355条、公文解读3条、规划计划信息4条、财政财务信息4条、工作动态信息151条、统计信息22条。重点领域信息426条,其中物价类信息53条、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企业备案核准类信息373条。向区档案局报送电子文件614件。
2017年度,我局继续做好政务微信公众号“李沧发改动态”和新浪微博公众号“李沧发改动态”信息维护工作,全年累计发布微信信息40条。发布原创微博160条,转发微博758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全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内容上,对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尤其是涉及重点领域的价格政策、价格信息等实施重点审查;在程序上,明确了业务科室初审、办公室审核、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的运行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出现失密、泄密问题。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无。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化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各个环节,形成多项联动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加强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方面需要各相关部门的主动参与。
二是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
三是在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统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程序、受理主体的理解方面有待加强。
四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探索网上受理、网上过程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三个环节的实现上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保障制度和措施,通过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制度,形成提供及时、更新快速、办理高效的常态化运行机制。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公开形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力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非公文类信息公开,进一步利用好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
十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786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8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786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4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4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614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614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
个 |
0 |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0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区、市政府填写;市级由办公厅填写) |
— |
0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0 |
(二)公报发行总分数 |
份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0 |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0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0 |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0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3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