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浮山路街道办事处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李沧政务网”(www.licang.ne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李沧区浮山路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李沧区向阳路88号;邮编:266100;电话:87895220;传真:87895220;电子邮箱:fushanlujiedao@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浮山路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2008年度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有关数据统计、分析和亮点情况介绍:2008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9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公开指南1条,公文法规类信息23条,行政许可事项5条,办事服务事项8条,民生信息7条,发展规划1条,社会管理信息3条,人事信息4条,工作动态信息6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互联网
李沧政务信息网:www.licang.net
2.公共查阅点
李沧区档案局文档服务中心,浮山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公文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办事处制发的应公开的公文共23条,内容涵盖了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工作的发展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实施方案,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方方面面,依法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中所做的各项工作;行政许可事项方面,公开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核发二孩生育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办事服务事项方面,主动公开了各种证件办理等办事服务流程、服务机构,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各项事情的办理;发展规划方面,公开了浮山路街道2008年总的工作指导思想;社会管理方面,主要公开了我单位08年以来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施方案、演练计划及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对5.12大地震的捐款情况进行了公示,体现了把第一时间交给群众及让群众监督的工作方针;工作动态方面,公开了2008年我街道在各项工作中的亮点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尚无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尚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尚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共4人。分别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和办公室工作人员。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费用约3万元,主要用于配置电脑、制作政务公开栏等。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是相关信息工作人员匮乏,办公条件不够完善;
三是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干部群众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
(二)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单位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加强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
我单位将继续配合市、区级各部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