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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九水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7 信息来源: 九水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街道政务公开年度总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九水街道撰写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总结。本报告统计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九水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程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定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党政办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各办公室相应工作人员,负责本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收集整理。街道把政务公开及政务公开保密工作纳入具体工作管理中,在研究和部署工作的同时,将保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聘请专业律师对政务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把关,确保政务公开专业化、规范化,依法依规进行公开。

(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多渠道、多样化,主动与群众开展交流,讲解政府政策,公开政府信息,在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工作专区,设置政府信息查询区、打印区、休息区等供居民查询使用,使政府的工作更加高效、透明,也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支持政府工作;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确保月月更新、及时公开信息,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3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7篇,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36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10条,规划计划信息4条,财政、财务信息5条,工作动态109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2020年未收到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5条,已全部办结。

    附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附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附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抓实各社区居务公开内容、时限,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将居民关心的各方面的政府信息按规定发布。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对各社区服务事项进行深入调研后,加强对社区居务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梳理工作流程,建立统一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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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九水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1-01-27   来源:九水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街道政务公开年度总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九水街道撰写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总结。本报告统计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九水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程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定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党政办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各办公室相应工作人员,负责本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收集整理。街道把政务公开及政务公开保密工作纳入具体工作管理中,在研究和部署工作的同时,将保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聘请专业律师对政务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把关,确保政务公开专业化、规范化,依法依规进行公开。

(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多渠道、多样化,主动与群众开展交流,讲解政府政策,公开政府信息,在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工作专区,设置政府信息查询区、打印区、休息区等供居民查询使用,使政府的工作更加高效、透明,也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支持政府工作;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确保月月更新、及时公开信息,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3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7篇,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36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10条,规划计划信息4条,财政、财务信息5条,工作动态109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2020年未收到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5条,已全部办结。

    附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附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附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抓实各社区居务公开内容、时限,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将居民关心的各方面的政府信息按规定发布。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对各社区服务事项进行深入调研后,加强对社区居务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梳理工作流程,建立统一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