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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青岛市2025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的通知

2025-07-31 来源: 区科技局

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市2025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在“青岛市科技局官网”(http://qdstc.qingdao.gov.cn/)予以公示,各有关单位可通过自行登陆申报系统,点击“公示名单及公布成绩”查看,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按照《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异议处理工作规程(试行)》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写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邮    编:266071

传    真:0532-85911333

异议处理处室及电话: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0532-85911342

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0532-85911341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重大专项处      0532-85911346

市科技局海洋科技处                0532-85911386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0532-85911336

监督处室及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532-85911362




关于公示青岛市2025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表于:2025-07-31   来源:区科技局

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市2025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在“青岛市科技局官网”(http://qdstc.qingdao.gov.cn/)予以公示,各有关单位可通过自行登陆申报系统,点击“公示名单及公布成绩”查看,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按照《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异议处理工作规程(试行)》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写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邮    编:266071

传    真:0532-85911333

异议处理处室及电话: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0532-85911342

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0532-85911341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重大专项处      0532-85911346

市科技局海洋科技处                0532-85911386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0532-85911336

监督处室及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532-85911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