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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标题关于批复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的通知
  • 制发机关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4-02-05
  • 文件字号青李沧市监发〔2024〕2号
  • 生效日期2024-02-05
  • 政策解读部门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科
  • 有无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电话0532-87680097
  • 规范性文件标识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有效
  • 特色主题其它

关于批复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的通知

2024-02-05 信息来源: 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

    2024年区级财政预算已经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和批准。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4年单位预算批复给你们,并将单位管理的专项资金预算、预算绩效目标、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一并随文下达。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一、硬化预算约束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不得向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转嫁应由本单位开支的支出,不得从专项资金中列支与该项资金用途不符的行政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进度执行预算,不得超进度拨付资金。你单位要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严格预算执行追加管理,除政策性、应急突发性事项外,预算执行中不追加预算。严控新增财政支出政策和既有政策提标扩面,年中不再制定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

    二、加快预算执行

    你单位要根据批复的单位预算和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抓紧组织预算执行,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潜在效益。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和预计年内不需执行的资金及时交回区财政。

    三、推进预算公开

    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你单位应独立公开本单位预算。

    你单位应在部门批复本单位预算后二十日内,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如有)、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李沧政务网公开本单位的单位预算。你单位预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你单位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你单位应在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中展示你单位预决算公开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你单位预算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主管部门批复的单位预算表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单位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目标、重点项目等情况。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公开空表并作出说明,不得遗漏。

    四、其他事项

    你单位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公开等工作。

     附件:1.2024年单位预算表(表1-表13)

    2.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

附件2: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下载版)

附件1: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批复表.xls(下载版)

附件2: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pdf

附件1: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批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