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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9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全面做好信息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5条,主要包括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行政执法公示等内容。其中,食品药品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340条。

        同时,通过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等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务服务热线27215件,全国12315平台3680件,政府信箱1171件,信访件58件,人民网留言板转办单25件。

        (二)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均已按期回复。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情况,收到2019年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

        (三)规范落实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执行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审查保密制度。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李沧政务网上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同时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公示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本着“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六)规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2020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2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5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1件。全部办结并面复相关代表及委员,相关办理情况已在政府网站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1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7

-30

21

行政强制

2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在规范,但在公开信息内容、公开信息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仍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要多多益善。

        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改进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养成主动发声习惯,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同时,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对外发声。二是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针对公众关切,要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  


李沧政务网

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1-01-29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全面做好信息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5条,主要包括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行政执法公示等内容。其中,食品药品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340条。

        同时,通过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等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务服务热线27215件,全国12315平台3680件,政府信箱1171件,信访件58件,人民网留言板转办单25件。

        (二)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均已按期回复。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情况,收到2019年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

        (三)规范落实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执行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审查保密制度。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李沧政务网上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同时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公示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本着“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六)规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2020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2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5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1件。全部办结并面复相关代表及委员,相关办理情况已在政府网站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1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7

-30

21

行政强制

2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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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在规范,但在公开信息内容、公开信息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仍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要多多益善。

        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改进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养成主动发声习惯,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同时,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对外发声。二是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针对公众关切,要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