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李沧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推动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服务和更实保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协调力,统筹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完善运行机制“系统化”。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事项。组织全区各街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专职述法,创新开设“法润李沧”公众号“书记话法治”栏目,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通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各协调小组规范运转,精准推进依法治区重点任务。2023年以来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1次、委员会办公室会议3次、协调小组会议4次。
二是抓牢法治督察“全流程”。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发挥法治督察的督促指导作用。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实现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抓实督察整改。今年以来对各街道开展“《青岛市镇(街)法治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落实情况”法治督察1次、对各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督察1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全年有考核,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推动全区法治工作体系高效运行。
三是提升刑罚执行“协调力”。组织成立李沧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合力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部署启动“社区矫正工作标准化建设”,并获评2023年度青岛市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数字管控,防止矫正对象脱、漏、虚管。联合“雨林树”心理援助中心建设“法润心矫”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项目,为特殊群体安全稳定提供专业支持,2023年以来开展心理矫治363人次。制定《青岛市(李沧区)社区矫正工作标准》,打造“四化融合促回归,规范矫正保稳定”品牌,已纳入2023年度青岛市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并成功申报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示范创建项目。
(二)强化法治推动力,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时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创新涉企审理机制,制定《李沧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法》《李沧区行政复议案件快速审理工作规则》,推进繁简分流、流程再造、对症调解,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选典型案件推送,指导涉企行政案件办理。2023年以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0件,受理129件,审结106件,行政争议均在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邀请相关单位开展经验交流,通报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执法监督工作事项。组织新增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印发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及《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手册》,树立全区行政机关人员依法执法思维。探索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与市北区、崂山区开展行政执法相互监督,实现在监督中“互学、互鉴、互促”。选取1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组织执法案卷交互评查共计87份,推动执法和监督工作“双提升”。致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柔性执法,2023年以来“不罚”数量111件,“轻罚”数量28件。
三是健全法治审核机制。梳理全区各部门单位近年来对外合作协议履约情况,制发《李沧区党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优化完善合同审查线上系统,实现党政机关合同全流程监管。制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引》,建立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科学性,征集并公布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对政府文件函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以来共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33件,区政府文件及函件228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四是提升应诉办案质效。加强府院联动,针对符合法定调解条件的案件,积极配合法院并推动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针对胜诉案件,会同人民法院做好行政相对人释法说理工作;针对存在败诉风险案件,由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后,会同法院共同做好与原告的调解、和解、撤诉工作。积极推动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4年保持100%,2023年以来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42次。
(三)强化法治服务力,优化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健全法律咨询“网络”。着力完善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建立起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聘请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持续提高全域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和服务质效。2023年以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
二是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加快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专职调解员、调解专家库“两专”队伍,与公安、法院、检察院、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衔接,构建多方联动的非诉纠纷化解机制。发挥“1+1+N”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作用,组织司法所及辖区调委会开展好常态化及重要节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加强“山东智慧调解”系统数据分析研判,力求调解工作前置。2023年以来,已排查矛盾隐患4000余次,预防纠纷1300余件,调解纠纷4227件。
三是建强普法宣传“阵地”。组织领导干部及新入职、任职公务员参加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法。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党内法规学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广场宣讲、文艺汇演、模拟法庭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300余场。建设全区127个社区法治文化阵地,重点打造区级“青少年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区机关“法治文化走廊”,线上借助“李沧区司法行政资源地图平台”载体,持续更新发布我区法治宣传案例和群众身边常见矛盾纠纷典型案例,推出“云普法”系列9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四是擦亮法律援助“品牌”。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擦亮“暖心五办”品牌。在中心接待大厅开辟特殊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实现法律咨询“优先办”;针对可后补手续的紧急、特殊情形,实现容缺受理“马上办”;切实保障受援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实现个人自选“点援办”;推行午间服务、延时服务便民模式,提供延时服务“无忧办”;用好“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等线上平台,实现智慧法援“网上办”。2023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960件。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法治宣传工作思路需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机制、宣传方式创新力度不够,亮点不突出,工作制度、工作措施要进一步完善落实。
(二)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果欠佳,采用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法律服务较多,其他创新形式较少,群众参与感不强。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好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动我区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今年以来,积极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主题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活动,坚持学思践悟,截至目前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专题学习5次,举办“生而逢其时青年应有为”交流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座谈会、“述谋问答”交流会等活动10余场,组织“双报到”社区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24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水平和法治建设素养,为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队伍支撑。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区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充分释放法治生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为打造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聚焦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四项职责,整合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筹建调解协会并推动有效运行,发挥好化解矛盾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基层治理。持续优化“李沧区律师诚信共同体”,注重社会责任,提供专业服务,并实现与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队伍的联动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