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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3-03 信息来源: 李沧区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李沧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李沧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中,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决定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依据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法规、公文、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青岛市司法局网站、李沧在线、李沧电视台和其他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司法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咨询和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信息公开事务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由局办公室一名同志负责。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务与实际支出情况。

   按照全年财政预算要求,做到收支两条线,倡导节俭意识,实现收支平衡,未超出预算。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有待丰富和创新,与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及时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李沧区司法局

                            2015年1月12日


李沧政务网

李沧区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15-03-03   来源:李沧区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李沧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李沧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中,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决定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依据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法规、公文、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青岛市司法局网站、李沧在线、李沧电视台和其他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司法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咨询和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信息公开事务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由局办公室一名同志负责。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务与实际支出情况。

   按照全年财政预算要求,做到收支两条线,倡导节俭意识,实现收支平衡,未超出预算。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有待丰富和创新,与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及时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李沧区司法局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