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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1 信息来源: 李沧区司法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李沧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宣传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件),更新补充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目录等,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公开工作,2021年主动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56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和工作流程,2021年无新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无2020年结转、办结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带头抓、各科室根据分工领域具体抓的形式做好信息更新、补充。加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2021年重点抓好经验信息的采编与宣传,结合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市”工作做好法治氛围营造。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建设。根据栏目设置,在做好基础更新的同时,重新梳理完善事前、事后公开内容,根据《青岛市李沧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做好“行政执法公示”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2.强化新媒体矩阵宣传。围绕市“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在微信公众号推出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教育整顿,发挥好“法治李沧”今日头条号、“法治李沧”抖音号、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宣传典型经验。

  3.丰富政策解读模式。在进行图文解读的基础上,探索采取动漫解读等更多音视频解读模式,提升政策解读的传播性与吸引力。2021年“三民”活动中利用图片+视频向市民报告全年工作情况。

  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查力度。严格信息报送程序,所有发布信息均通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由办公室牵头定期对信息报送、采纳、发布情况进行评议。

2.完善监督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向群众征集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分类还需进一步细化。我局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及时进行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人员、信息的更新。同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调整机构信息、领导分工等信息的更新发布。二是信息公开还存在滞后情况。今年在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信息联动,第一时间审查发布相关工作信息。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法治宣传等重要内容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各1件,及时公开答复意见以及办理情况。

  李沧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入口:李沧政务网-政务公开-部门街道信息公开-区司法局(http://www.qdlc.gov.cn/n1/n12/n14/n78/n80/index.html),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李沧政务网

李沧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2-01-21   来源:李沧区司法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李沧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宣传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件),更新补充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目录等,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公开工作,2021年主动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56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和工作流程,2021年无新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无2020年结转、办结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带头抓、各科室根据分工领域具体抓的形式做好信息更新、补充。加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2021年重点抓好经验信息的采编与宣传,结合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市”工作做好法治氛围营造。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建设。根据栏目设置,在做好基础更新的同时,重新梳理完善事前、事后公开内容,根据《青岛市李沧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做好“行政执法公示”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2.强化新媒体矩阵宣传。围绕市“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在微信公众号推出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教育整顿,发挥好“法治李沧”今日头条号、“法治李沧”抖音号、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宣传典型经验。

  3.丰富政策解读模式。在进行图文解读的基础上,探索采取动漫解读等更多音视频解读模式,提升政策解读的传播性与吸引力。2021年“三民”活动中利用图片+视频向市民报告全年工作情况。

  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查力度。严格信息报送程序,所有发布信息均通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由办公室牵头定期对信息报送、采纳、发布情况进行评议。

2.完善监督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向群众征集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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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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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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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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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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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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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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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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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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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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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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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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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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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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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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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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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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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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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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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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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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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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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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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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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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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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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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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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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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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分类还需进一步细化。我局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及时进行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人员、信息的更新。同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调整机构信息、领导分工等信息的更新发布。二是信息公开还存在滞后情况。今年在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信息联动,第一时间审查发布相关工作信息。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法治宣传等重要内容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各1件,及时公开答复意见以及办理情况。

  李沧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入口:李沧政务网-政务公开-部门街道信息公开-区司法局(http://www.qdlc.gov.cn/n1/n12/n14/n78/n80/index.html),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