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李沧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建设公开平台,切实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多次召开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各部分内容尤其是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等重点领域内容应负责的科室,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信息撰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把关,保证内容的规范性和实效性,确保责任层层压实,监管到个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动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定政治处主任作为分管领导,局办公室为司法局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审查保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上报机制,各科室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主动做好信息的搜集与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李沧区司法局主动公开11件规范性文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李沧区司法局共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开法律援助信息、公证信息、“法律六进”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民间纠纷人民调解服务、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等方面信息共132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李沧区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主要包括公文法规、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8年,李沧区司法局收到1起依申请公开,已办结。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李沧区司法局有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李沧区司法局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台账,按照《保密法》的要求,印发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统计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报局领导和有关处室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少数信息的更新不及时;二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对接不够准确,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公开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探索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将信息公开的要求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每个环节中,结合实际拓展公开内容,利用政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及时、高质的进行信息公开;
二是探索群众参与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变信息单向输出为供需双向交流,完善沟通联系方式,及时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根据群众需求扩大公开内容范围。
三是结合“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司法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互联网+”整合现有的法律服务资源信息平台,通过定时发布时事要闻、工作动态,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查阅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