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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26-01-20 来源: 李沧区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李沧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区司法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围绕司法行政职能,做好政务网站各项栏目更新。累计更新工作动态、法治宣传、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信息238条,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复议指南等信息5条,通过优化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内容,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补录依申请公开历史数据,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的使用和办理流程。2025年共收到2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结2件,无2024年结转、办结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完善信息保密公开审查制度,明确公开范围、流程,具体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重点关注信息涉密审查,特定业务信息经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及办公室分管领导进行二次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查,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到位。采取每月信息通报制度,每月对各科室、各司法所信息报送和采纳情况进行通报。在每周信息公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不定期通过线上检查、领导抽查的方式,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等进行抽查,确保信息监督审查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便捷化、智能化的原则,及时更新政务网站各栏目信息。重点关注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信息栏目,明确各栏目具体负责人和更新时限,确保更新及时、信息保质保量。持续做好家在李沧新媒体平台“小李说法”普法视频的审核和发布,不断增强信息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完善监督审查机制,强化考核监督力度。在日常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完善动态监督、全过程监督相关制度。2025年除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是否及时外,加强对信息质量的监督,针对工作动态、简讯、经验信息等不同类型的信息加强监督审核。对照区政府调度中心反馈的整改问题,不断完善自查自纠监督指标,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公开的信息多为工作动态等浅层内容,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解读、政策解读等深层次信息公开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如法治宣传栏目多为法治宣传活动信息,缺乏系列法治活动、普法经验等信息,难以满足多层次需求。下一步将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

    二是政策解读质量需提升。2025年文件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仍以文字解读为主。图文解读、视频解读、以案释法等公众接受度较高的解读形式运用较少。解读内容的针对性和通俗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持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加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理解不够透彻,影响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下一步将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重点培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公开流程、信息公开解读技巧、舆情应对等内容,加强与各单位的信息交流,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公开栏目和形式,完善依申请公开历史数据。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如期办理并面复人大代表建议2条,已公开。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将政务公开融入司法行政日常工作,不断探索创新。2025年重点关注企业需求,突出惠企相关信息公开和互动,助力企业读懂政策、应用政策,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依托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工作站、李沧区惠企法律服务驿站等,及时收集热点咨询问题整理为政策问答发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李沧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表于:2026-01-20   来源:李沧区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李沧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区司法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围绕司法行政职能,做好政务网站各项栏目更新。累计更新工作动态、法治宣传、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信息238条,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复议指南等信息5条,通过优化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内容,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补录依申请公开历史数据,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的使用和办理流程。2025年共收到2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结2件,无2024年结转、办结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完善信息保密公开审查制度,明确公开范围、流程,具体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重点关注信息涉密审查,特定业务信息经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及办公室分管领导进行二次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查,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到位。采取每月信息通报制度,每月对各科室、各司法所信息报送和采纳情况进行通报。在每周信息公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不定期通过线上检查、领导抽查的方式,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等进行抽查,确保信息监督审查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便捷化、智能化的原则,及时更新政务网站各栏目信息。重点关注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信息栏目,明确各栏目具体负责人和更新时限,确保更新及时、信息保质保量。持续做好家在李沧新媒体平台“小李说法”普法视频的审核和发布,不断增强信息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完善监督审查机制,强化考核监督力度。在日常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完善动态监督、全过程监督相关制度。2025年除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是否及时外,加强对信息质量的监督,针对工作动态、简讯、经验信息等不同类型的信息加强监督审核。对照区政府调度中心反馈的整改问题,不断完善自查自纠监督指标,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公开的信息多为工作动态等浅层内容,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解读、政策解读等深层次信息公开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如法治宣传栏目多为法治宣传活动信息,缺乏系列法治活动、普法经验等信息,难以满足多层次需求。下一步将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

    二是政策解读质量需提升。2025年文件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仍以文字解读为主。图文解读、视频解读、以案释法等公众接受度较高的解读形式运用较少。解读内容的针对性和通俗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持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加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理解不够透彻,影响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下一步将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重点培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公开流程、信息公开解读技巧、舆情应对等内容,加强与各单位的信息交流,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公开栏目和形式,完善依申请公开历史数据。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如期办理并面复人大代表建议2条,已公开。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将政务公开融入司法行政日常工作,不断探索创新。2025年重点关注企业需求,突出惠企相关信息公开和互动,助力企业读懂政策、应用政策,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依托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工作站、李沧区惠企法律服务驿站等,及时收集热点咨询问题整理为政策问答发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