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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9 来源: 李沧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李沧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显著提升,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审计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李沧政务网主动公开信息52条,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审计信息等。主动公开了《青岛市李沧区审计局深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护航地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关于李沧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扎实推进审计事项公开、审计结果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按照规定程序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细化做实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审查机制,严控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现象发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5年发布审计工作动态43篇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李沧审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切实提高审计信息宣传质量。2025年度在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客户端、山东省审计厅网站等媒体平台发布宣传稿件34篇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方面,细化信息公开的时限标准和栏目设置,严格落实领导牵头、专人负责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筑牢信息公开制度与责任双防线,以系统化培训锻造高素质政务公开队伍,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李沧区审计局多措并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严把内容质量关、严守审查制度与时限要求,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但对照高标准要求,仍存在两点不足:一是信息主动发布的意识和积极性有待强化;二是工作整体谋划的系统性存在短板。下阶段,我局将严格遵照区政务调度服务中心工作要求,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业务培训、丰富公开载体与内容,全力提升审计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扩大审计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李沧区审计局严格落实区政府年度政务公开要点任务要求,聚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等方面,着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常态化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亮点举措与实操方法,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政务公开相关部门,助力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共享。

二是严把政务公开信息“出口关”,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查制度,细化审查流程与标准,对每一条拟公开信息进行严谨审核,杜绝违规信息、错误信息对外发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李沧区审计局

2026年1月19日




李沧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6-01-19   来源:李沧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李沧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显著提升,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审计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李沧政务网主动公开信息52条,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财政财务信息、工作动态、审计信息等。主动公开了《青岛市李沧区审计局深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护航地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关于李沧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扎实推进审计事项公开、审计结果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按照规定程序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细化做实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审查机制,严控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现象发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5年发布审计工作动态43篇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李沧审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切实提高审计信息宣传质量。2025年度在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客户端、山东省审计厅网站等媒体平台发布宣传稿件34篇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方面,细化信息公开的时限标准和栏目设置,严格落实领导牵头、专人负责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筑牢信息公开制度与责任双防线,以系统化培训锻造高素质政务公开队伍,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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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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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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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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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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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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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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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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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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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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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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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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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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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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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李沧区审计局多措并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严把内容质量关、严守审查制度与时限要求,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但对照高标准要求,仍存在两点不足:一是信息主动发布的意识和积极性有待强化;二是工作整体谋划的系统性存在短板。下阶段,我局将严格遵照区政务调度服务中心工作要求,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业务培训、丰富公开载体与内容,全力提升审计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扩大审计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李沧区审计局严格落实区政府年度政务公开要点任务要求,聚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等方面,着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常态化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亮点举措与实操方法,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政务公开相关部门,助力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共享。

二是严把政务公开信息“出口关”,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查制度,细化审查流程与标准,对每一条拟公开信息进行严谨审核,杜绝违规信息、错误信息对外发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李沧区审计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