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李沧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建立健全了工作网络和运行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及重点上报信息内容,最大限度公开群众所需信息。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审核发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机制。同时,根据商务工作特点,重点围绕决策、审批、办事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公开,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
二是加强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始终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中之重,做到经常性与阶段性公开相结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实现政府信息全过程公开。主动及时将办事流程、国家扶持政策、辖区商务运行情况,以及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菜篮子”建设、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市场监管等重要信息对外发布,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扩大交流范围。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利用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问政李沧等多种媒体渠道,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疫情期间,更是利用电话、邮箱、工作群、企业助手小程序等方式,及时公开缓缴社保费、减免企业房租、金融支持、法律援助等关乎群众自身利益的优惠政策,全方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四是加强保密审查,做好监督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台账,凡是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做到不迟报、不谎报和不瞒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杜绝瞒报、谎报及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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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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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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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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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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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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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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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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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4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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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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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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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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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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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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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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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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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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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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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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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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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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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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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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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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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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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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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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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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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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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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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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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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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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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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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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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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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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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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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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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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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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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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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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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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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2020年,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余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40余条、规划计划9条、行政执法信息7条、公文法规3条、财务信息3条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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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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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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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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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吃透新修订《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精神。加强日常指导,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督促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
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及渠道需进一步拓展。
改进措施:通过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深入浅出地解读方式,在政府信息内容上提升公众满意度。以区政府网站为主渠道,积极开拓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利用便捷方面提升公众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