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李沧政务网”(www.licang.ne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 办公室联系(地址: 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3号楼203室 ;邮编:266100 ;电话:87610793 ;传真:87610793 ;电子邮箱:qdlcwenhua@163.com 。
一、概述
2013年,本单位继续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2012年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以改进和完善,形成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截止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3年度,区文化新闻出版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0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属于公文类的信息13条,占12.5%;规划类信息1条,占0.96%;人事和机构信息类的信息5条,占4.8%;民生、办事服务类的信息42条,占40.3%;工作动态类的信息48条,占46.1%;统计信息1条,占 0.96%。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李沧在线、李沧电视台和其他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同时,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将图书馆设为公共查阅点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2013年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2013年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信件。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3年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未收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的申请。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由局办公室一名同志负责,确保了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按照全年财政预算要求,倡导节俭意识,实现收支平衡,未超出预算。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等方面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信息的公开规则,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标语、知识竞赛,以及网站、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