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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02-25 信息来源: 李沧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区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文化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李沧政务网”(www.licang.ne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李沧区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3号楼203室;邮编:266100;电话:87610793;传真:87610793;电子邮箱:qdlcwenhua@163.com。
  一、概述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自2008年1月1日,本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本单位成立区文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4条。法律法规公文及服务事项类信息299条,占84.6%;工作动态类信息56条,占总数的15.38 %。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
  未出现依申请公开情况。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未出现依申请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目前,未出现依申请公开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目前,未出现依申请公开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本单位由1名工作人员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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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09-02-25   来源:李沧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区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文化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李沧政务网”(www.licang.ne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李沧区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3号楼203室;邮编:266100;电话:87610793;传真:87610793;电子邮箱:qdlcwenhua@163.com。
  一、概述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自2008年1月1日,本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本单位成立区文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4条。法律法规公文及服务事项类信息299条,占84.6%;工作动态类信息56条,占总数的15.38 %。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
  未出现依申请公开情况。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未出现依申请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目前,未出现依申请公开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目前,未出现依申请公开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本单位由1名工作人员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