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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3 信息来源: 青岛市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群众关切,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其中包括机构信息1条,工作动态130条,公文法规3条,规划计划12条,财政财务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建议提案20条,开放日信息1条,“公共文化服务领域”266条,旅游领域6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区文化和旅游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收到并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率100%,申请内容涉及“十三五”期间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经办人员、科长、分管领导三道审核机制,重要信息由局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做到文件发布和解读及时规范,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二是做好上网信息自查工作,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杜绝涉密涉敏文件上网、严重错别字或者其他严重表述不当等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李沧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结合的方式,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发挥好政务新媒体阵地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文旅工作动态,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2022年“青岛市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文章1020篇,阅读量约18万次。微博号共发布文章733篇,阅读量约166.8万。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文旅重点工作、亮点工作、重大文艺活动等,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经常性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并安排相关工作,不断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置,明确分配信息报送任务,加强业务培训与业务交流,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2022年未发生失泄密情况,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定期督查、强化考核,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务信息公开更新、转发频次有待于加强等。

针对这种情况,区文化和旅游局将从以下两方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一是按照时限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梳理、更新政务信息,定期维护,提高服务效能。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水平。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及时掌握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区文化和旅游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李沧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6件,各项建议均已如期办理并面复,满意率100%。2022年李沧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共收到区政协委员提案15件,其中主办12件,协办3件,各项提案均已如期办理并面复,满意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综合用好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四)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积极主动于特色栏目发布文旅信息。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公开信息包括标准目录1条,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2条,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14条,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110条,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19条,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78条,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14条,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24条,文博单位名录4条,共266条。旅游领域公开信息包括标准目录1条,政策文件1条,公共服务2条,监督检查2条,共6条。


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3日



李沧政务网

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3-01-13   来源:青岛市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群众关切,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其中包括机构信息1条,工作动态130条,公文法规3条,规划计划12条,财政财务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建议提案20条,开放日信息1条,“公共文化服务领域”266条,旅游领域6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区文化和旅游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收到并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率100%,申请内容涉及“十三五”期间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经办人员、科长、分管领导三道审核机制,重要信息由局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做到文件发布和解读及时规范,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二是做好上网信息自查工作,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杜绝涉密涉敏文件上网、严重错别字或者其他严重表述不当等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李沧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结合的方式,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发挥好政务新媒体阵地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文旅工作动态,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2022年“青岛市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文章1020篇,阅读量约18万次。微博号共发布文章733篇,阅读量约166.8万。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文旅重点工作、亮点工作、重大文艺活动等,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经常性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并安排相关工作,不断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置,明确分配信息报送任务,加强业务培训与业务交流,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2022年未发生失泄密情况,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定期督查、强化考核,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务信息公开更新、转发频次有待于加强等。

针对这种情况,区文化和旅游局将从以下两方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一是按照时限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梳理、更新政务信息,定期维护,提高服务效能。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水平。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及时掌握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区文化和旅游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李沧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6件,各项建议均已如期办理并面复,满意率100%。2022年李沧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共收到区政协委员提案15件,其中主办12件,协办3件,各项提案均已如期办理并面复,满意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综合用好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四)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积极主动于特色栏目发布文旅信息。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公开信息包括标准目录1条,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2条,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14条,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110条,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19条,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78条,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14条,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24条,文博单位名录4条,共266条。旅游领域公开信息包括标准目录1条,政策文件1条,公共服务2条,监督检查2条,共6条。


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