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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3-30 信息来源: 青岛李沧区卫生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局为有效落实《条例》规定,逐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监督指导,明确办公室作为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机构,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和协调。

   二是规范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在公开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保持发布信息的一致性、完整性。

   三是专人负责,落实保障。安排3名工作人员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多种形式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19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原区人口计生局1条),财务信息8条(其中:原区卫生局6条、原区人口计生局2条),公文法规119条(其中:原区卫生局116条、原区人口计生局3条),工作动态288条(其中:原区卫生局279条、原区人口计生局9条),年度报告2条(其中:原区卫生局1条、原区人口计生局1条),人事任免(原区卫生局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原区卫生局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的申请要求;原区人口计生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已通过邮寄形式向当事人回复。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0件。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0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4年,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为:3人。

   201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专项费用支出。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仍存在不足,比如,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深化;有关决策、规定的公开在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逐步提高等等。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宜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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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15-03-30   来源:青岛李沧区卫生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局为有效落实《条例》规定,逐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监督指导,明确办公室作为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机构,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和协调。

   二是规范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在公开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保持发布信息的一致性、完整性。

   三是专人负责,落实保障。安排3名工作人员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多种形式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19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原区人口计生局1条),财务信息8条(其中:原区卫生局6条、原区人口计生局2条),公文法规119条(其中:原区卫生局116条、原区人口计生局3条),工作动态288条(其中:原区卫生局279条、原区人口计生局9条),年度报告2条(其中:原区卫生局1条、原区人口计生局1条),人事任免(原区卫生局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原区卫生局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的申请要求;原区人口计生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已通过邮寄形式向当事人回复。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0件。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0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4年,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为:3人。

   201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专项费用支出。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仍存在不足,比如,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深化;有关决策、规定的公开在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逐步提高等等。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宜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