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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9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李沧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邮编:266100;电话:0532-87627622;传真:0532-8762762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李沧区卫生健康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34条,其中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86条,信息的公开,架起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为群众了解卫生计生工作、查阅政策信息提供了方便。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李沧区卫生健康局收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8件,均已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度李沧区卫生健康局未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未接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人,兼职2人。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度李沧区卫生健康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和政协委员提案5件,建议、提案的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了100%。

监督保障

李沧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主动公开全面落实。不断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规范流程,建立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确保专人负责,落实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

0

118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165.4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对新《条例》的宣传力度不够,个别科室、单位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载体比较单一等,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较少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信息审查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部分信息内容格式不规范、信息来源不明确的问题,进行专题检查,经检查后发现格式问题30余处,均已及时整改完毕;

二是公开形式较单一。公开信息多为文字信息,今年在原文字信息的基础上增添了图表,并将公文解读由单一文字解读提升为图文解读;

三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重新整合新建的栏目中信息还不全面。已对照先进区市公开内容对信息内容、格式都进行了更新,下一步将持续对标先进完善和改进新栏目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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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1-01-29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李沧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邮编:266100;电话:0532-87627622;传真:0532-8762762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李沧区卫生健康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34条,其中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86条,信息的公开,架起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为群众了解卫生计生工作、查阅政策信息提供了方便。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李沧区卫生健康局收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8件,均已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度李沧区卫生健康局未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未接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人,兼职2人。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度李沧区卫生健康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和政协委员提案5件,建议、提案的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了100%。

监督保障

李沧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主动公开全面落实。不断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规范流程,建立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确保专人负责,落实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

0

118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165.4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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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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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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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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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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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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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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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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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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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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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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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七)总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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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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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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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对新《条例》的宣传力度不够,个别科室、单位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载体比较单一等,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较少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信息审查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部分信息内容格式不规范、信息来源不明确的问题,进行专题检查,经检查后发现格式问题30余处,均已及时整改完毕;

二是公开形式较单一。公开信息多为文字信息,今年在原文字信息的基础上增添了图表,并将公文解读由单一文字解读提升为图文解读;

三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重新整合新建的栏目中信息还不全面。已对照先进区市公开内容对信息内容、格式都进行了更新,下一步将持续对标先进完善和改进新栏目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