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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兴城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0 信息来源: 兴城路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兴城路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街道具体实际,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兴城路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街道政务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街道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在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网信息公开的同时,完善充实“美好兴城”微信公众号、兴城路街道微博以及社区的“沔阳幸福家园”、“板桥坊社区彩虹志愿站”、“唐山路社区”、“李沧区兴城路街道四流北路社区”、“奉献八方·欢乐汾阳”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各种信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复反馈网民留言,有效推动科学决策、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2020年,街道微博共发布信息62条,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约500条。


 

       (二)机构建设情况

       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动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街道党政办为政务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全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审查保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上报机制。各科室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主动做好信息的搜集与公开工作,对拟公开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审查后再公开,完善补充信息公开保密台账,确保责任层层落实,监管到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条例》内容,完善街道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

       (三)监督保障情况

       1.通过定期召开的党组会及时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研究调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问题。

       2.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传播的优势,积极听取群众评议监督的意见建议,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开展整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3.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积极组织安排人员参加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新闻撰写发布等相关培训班、学习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8篇。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2020年主动公开业务信息132篇,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5篇。

       (二)2020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意识不足,按部就班按照规定动作开展工作,缺乏主动创新内容。

        2、工作信息报送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存在错别字等错误。

        3、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

        4、提高意识、增强学习和业务能力,逐步调高报送信息质量和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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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兴城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1-01-20   来源:兴城路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兴城路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街道具体实际,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兴城路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街道政务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街道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在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网信息公开的同时,完善充实“美好兴城”微信公众号、兴城路街道微博以及社区的“沔阳幸福家园”、“板桥坊社区彩虹志愿站”、“唐山路社区”、“李沧区兴城路街道四流北路社区”、“奉献八方·欢乐汾阳”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各种信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复反馈网民留言,有效推动科学决策、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2020年,街道微博共发布信息62条,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约500条。


 

       (二)机构建设情况

       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动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街道党政办为政务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全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审查保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上报机制。各科室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主动做好信息的搜集与公开工作,对拟公开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审查后再公开,完善补充信息公开保密台账,确保责任层层落实,监管到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条例》内容,完善街道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

       (三)监督保障情况

       1.通过定期召开的党组会及时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研究调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问题。

       2.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传播的优势,积极听取群众评议监督的意见建议,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开展整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3.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积极组织安排人员参加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新闻撰写发布等相关培训班、学习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8篇。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2020年主动公开业务信息132篇,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5篇。

       (二)2020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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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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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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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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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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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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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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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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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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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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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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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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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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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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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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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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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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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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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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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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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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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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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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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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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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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意识不足,按部就班按照规定动作开展工作,缺乏主动创新内容。

        2、工作信息报送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存在错别字等错误。

        3、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

        4、提高意识、增强学习和业务能力,逐步调高报送信息质量和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