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兴城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李沧政务网”(www.licang.ne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 李沧区兴城路街道党政 办公室联系(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兴城路9号 ;邮编: 266041 ;电话: 0532-84686179 ;传真: 0532-84686179 ;电子邮箱:lcqxcljd2008@126.com 。
一、概述
2014年,兴城路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4年我办主动公开信息117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23条,人事任免1条、其他信息0条,行政许可事项、统计信息、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未涉及。公开工作动态92条。
(二)2014年我办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依申请公开流程图等,设立街道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4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和咨询投诉。
(二)2014年我办同意公开信息117条,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2条,均作了备案。
(三)201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我办未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和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办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工作主动性不强,时紧时松,效果不够明显;二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针对这种状况,我们一方面要加强领导,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另一方面要深入领会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法规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认真审定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细化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