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兴华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青政发〔2009〕36号)等有关规定编制。
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一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李沧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icang.net)。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兴华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兴华路街道办事处,邮编:266041,电话:84633482,电子邮箱:xhdangzhengban@163.com)
概述
2017年,兴华路街道认真贯彻《条例》和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务公开一体部署推动,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发布、解读、回应衔接配套的公开格局基本形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政务公开重大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街道日常工作并对外公布。街道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以政务公开为议题,研究部署工作安排,制定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主要工作向公众公开。
健全制度机制,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工作中所反映的重要问题。全面深化推进“五公开”(即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制度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基层政务公开透明度和工作效率,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三)推行“互联网+政务”,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能力。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办公专网,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和数据库,推动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体系建设。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建立主动发布制度,重点抓好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2017年,街道共发布公文解读4篇,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19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社会救助、便民服务、政府信息数据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加强督查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特别是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将预算、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方式已李沧区政务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在公开网站设立财政、财务信息专栏,汇总集中公开街道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方便查询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街道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6条,同比增长4.983%;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229条,同比增长10.721%。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街道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政务公开条目,规范政务信息内容,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在原有政务公开载体基础上,开通“温馨兴华”微信公众号,随时公开政务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是深化政务改革,促进资源共享。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鲁政字〔2016〕76号),围绕“放管服”改革,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积极推进互联网与政务信息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信息公开服务更加透明。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当面申请,并同意公开答复。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兴华路街道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在政务信息公开前,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公开作出保密审查后,再确定是否公开,确保“零涉密”。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兴华路街道下设安全和经济发展管理中心(简称安经中心)1个事业单位,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负责财政、财务信息的发布。健全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打造“阳光政务”,让公共服务在阳光下运行,是安经中心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贯穿始终的基本出发点。在信息公开中强化服务意识,开拓公开渠道,把基层群众最想了解的信息主动公开,以“互联网+政务信息”为平台,加强与群众的信息互动,为民众提供最优质的公共信息服务。
十、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日常事务繁杂,人员紧缺,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中难免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二是“五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三是依申请公开制度保障有待完善。
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加快调整解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组建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强化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工作考评。
二是推进“五公开”工作落实机制。建立“五公开”配套措施,把“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做细方案,探索总结科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模式。
三是创新解读回应机制。充分发挥解读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解读政策性文件,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优化舆情监测、报送、办理流程,建立健全舆情工作联动机制和舆情顾问团队,提供舆情回应水平。
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等制度保障,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制定完善统一规范流程标准,严谨规范答复形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1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31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1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1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1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
个 |
0 |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0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区、市政府填写;市级由办公厅填写) |
-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0 |
(二)公报发行总分数 |
份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0 |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1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0 |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0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