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湘潭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李沧政务网”(www.licang.ne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湘潭路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李沧区十梅庵路19号;邮编:266043;电话:84831057;电子邮箱:xt84831057@126.com。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李沧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具体实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09年主动公开公文12份、办事服务信息7条、工作目标信息3条、社会管理信息19条、人事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120条,不宜公开信息备案55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提报和更新公开信息内容,确保相关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公告栏得到及时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建立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认真研究、掌握我区“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流程。在落实好网上受理、办理流程的同时,做好现场受理的准备工作,在党政办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准备相关文本表格,明确受理责任人,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相关事项。
迄今为止,尚未收到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迄今为止,尚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
五、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街道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无论是机关工作人员还是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表象化,细化不够,实质性内容不多,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情况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2.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