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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09 信息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2016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透明,有效提升了群众知晓率,促进政务服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现就2016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发〔2016〕17号)、《李沧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李沧政办发〔2016〕57 号)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不断规范公开要求,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面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网络化轨道。把行政审批大厅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微博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主渠道,本着“及时、准确、全面、真实”的原则,积极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开拓新媒体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得到领导和群众的普遍认可。

  2016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3条,网站累计发布146条,微博累计发布108条,转发1288条,微信累计发布14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管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成立了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内部管理相结合,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内容,层层落实责任,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等监督保障制度,及时主动发布政务信息。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李沧在线--在线访谈”节目1次,在线回答群众提问10余条,切实提高了访谈实效。充分利用大厅网站的“部门咨询”、“我要评议”栏目,对于群众的咨询及时予以回应。及时回应“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群众问题。2016年全年接受群众企业的咨询、求助、投诉、建议共50余条,及时地解决企业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信息公开。全区17个行政审批部门71项审批事项已全部入驻大厅,入驻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在大厅网站进行公开。开通审批手机移动app端和微信公众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公示窗口服务指南,为办事群众提供网上申报、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下载表格、在线咨询答疑等服务,即时将当天各窗口接办件数量和各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在网上进行公示,做到办事事项、办事流程、办理过程、办理结果一目了然。

  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开展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及代办服务,在坚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容缺受理、容缺审查、企业承诺、特事特办”工作模式,提高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效率。2016年3月,主动邀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全区11大类、106项重点建设项目的疑难杂症一一破解,确保了项目快审批、早落地、早建成。在落实帮办市区重点项目的同时,为青岛邮政跨境电商产业园的入园企业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截至目前,已帮办园内企业工商注册41家,上门服务18次,解决实际问题13个,与11个区重点项目签订了全程审批代办协议,3个已办结。

  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中标或成交结果。目前,在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开的基础上,实现了政府采购文件的公开,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公开范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完整公开建设工程开标计划、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投标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同时,建立中标候选人业绩公示制度,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质、业绩全面公示,接受同行业竞争者相互监督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本年度未有领导任命信息需要更新;未有内设机构信息需要更新。

  2.公文法规。本年度公开内部制定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公文11件。

  3.规划计划。本年度公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信息。

  4.财政财务信息。办公室和中心2016年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39条。

  5.工作动态。本年度公开工作动态信息7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大厅网站、微信网上公示行政审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大厅基本情况,审批大厅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实现了办理事项办件状态的实时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及时查阅办理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李沧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并对中标情况进行公示。设立投诉箱、意见箱,开设监督电话,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制定《李沧区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和《2016年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工作要点》及《李沧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在大厅网站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次。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供公开信息全部免费提供,不存在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举报,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有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工作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保密审查工作格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到位。制定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重点加强对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防范、治理工作和文件的治理,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密网络的检查。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投诉受理工作。为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同时,在大厅内设置群众意见箱和意见簿,公开群众投诉举报电话,现场接待群众的问题反映和投诉,及时调解申办人与窗口工作人员之间的纠纷,确保办事群众意见有处申诉,投诉有人受理。设有监察室,负责重要投诉行为的查处。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2016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按照市统一部署,全面梳理我区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及信息表,全力配合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网上平台建设工作,并按照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要求,组织行政审批相关部门进行省、市行政审批事项梳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明确行政审批事项设立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确保材料最简、流程最优。现已按照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启用对接标准化信息的网上审批系统。为方便群众办理,全区17个行政审批部门71项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在大厅网站及微信进行公开。同时,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将所有大厅窗口办理业务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全部重新制作办事指南,做到内容具体无遗漏,方便群众取阅并备齐资料。

  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公告交易信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预算、澄清答疑、中标结果、单一来源采购内容等交易信息全部上网公告,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澄清答疑情况,方便交易各方使用和监督。实行采购需求先论证,对重大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的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提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有效降低供应商质疑投诉,提高采购成功率。对开标、评标情况全程录像,在交易场所内视音频公开评标现场实况,接受招标人、纪检监察人员及特邀监督员现场监督。公布中标明细,货物、服务类项目随中标结果同步公布“主要中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强化对招标结果的深度监督。公开诚信评价结果,实施统计供应商诚信评价结果并上报公示,形成“失信惩治”的氛围,净化市场交易环境。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在以下几个方面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便民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主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加强组织、指导各处室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涉密信息审查,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员,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一个新台阶。

  (二)拓宽渠道,便民利民

  不断修改完善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强该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加强整合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积极探索创新公开新渠道,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官方微信等媒体作用,权威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等设施建设,方便企业、群众及时便捷获取所需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6年|季度)

填报单位: 李沧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填报日期:   2017 年 3  月  27 日

计量

统计数

、主况  

(一)   主 动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不 同 渠 道 和 方 式 公 开 相 同 信 息 计1条)   

113

其 中 :主 动 公 开 规 范 性 文 件 数                

2

制 发 规 范 性 文 件 总 数                          

11

(二)通 过 不 同 渠 道 和 方 式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的 情 况

1、政 府 公 报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0

2、政 府 网 站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146

3、政 务 微 博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108

4、政 务 微 信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141

5、其 他 方 式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20

、回

(一)回 应 公 众 关 注 热 点 或 重 大 舆 情 数
( 不 同 方 式 回 应 同 一 热 点 或 舆 情 计 1次

0

(二)通 过 不 同 渠 道 和 方 式 回 应 解 读 的 情 况

1、参 加 或 举 办 新 闻 发 布 会 总 次 数       

0

其 中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参 加 新 闻 发 布 会 次 数   

0

2、政 府 网 站 在 线 访 谈 次 数                    

1

其 中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参 加 政 府 网 站 在 线 访 谈 次 数  

1

3、政 策 解 读 稿 件 发 布 数                         

3

4、微 博 微 信 回 应 事 件 数                

0

5、其 他 方 式 回 应 事 件 数                 

0

三、依况                       

(一)收 到 申 请 数

0

计量

1、当 面 申 请 数

0

2、传 真 申 请 数

0

3、网 络 申 请 数

0

4、信 函 申 请 数

0

(二)申 请 办 结 数

0

1、按 时 办 结 数

0

2、延 期 办 结 数

0

(三)申 请 答 复 数

0

1、属 于 已 主 动 公 开 范 围 数

0

2、同 意 公 开 答 复 数

0

3、同 意 部 分 公 开 答 复 数

0

4、不 同 意 公 开 答 复 数

0

其 中:涉 及 国 家 秘 密

0

涉 及 商 业 秘 密

0

涉 及 个 人 隐 私

0

危 及 国 家 安 全  公 共 安 全  经 济 安 全 和 社 会 稳 定

0

不 是  条 例  所 指 政 府 信 息

0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0

5、不 属 于 本 行 政 机 关 公 开 数

0

6、申 请 信 息 不 存 在 数

0

7、告 知 作 出 更 改 补 充 数

0

8、告 知 通 过 其 他 途 径 办 理 数

0

四、行量                         

0

(一)维 持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数

0

(二)被 依 法 纠 错 数

0

(三)其 他 情 形 数

0

计量

五、行量                         

0

(一)维 持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或 者 驳 回 原 告 诉 讼 请 求 数

0

(二)被 依 法 纠 错 数

0

(三)其 他 情 形 数

0

六、举量                         

0

七、依用          

万 元

0

八、机

(一)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专 门 机 构 数         

1

(二)设 置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查 阅 点 数                   

1

(三)从 事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人 员 数      

2

1、专 职 人 员 数  不 包 括 政 府 公 报 及 政 府 网 站 人 员 数

1

2、兼 职 人 员 数

1

(四)政 府 信 息 公 开 专 项 经 费 (不 包 括 政 府 公 报 编 辑 管 理 和 政 府 网 站 建 设 维 护 等 方 面 的 经 费)                     

万 元

0

九、政况            

(一)召 开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会 议 或 专 题 会 议 数  

0

(二)举 办 各 类 培 训 班 数                            

0

(三)接 受 培 训 人 员 数                               

人 次

0

补充说明: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指按照《条例》规定,统计年度(季度)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条数。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按条计算。凡公文类政府信息,1件公文计为1条,部分内容公开的公文也计为1条。其他政府信息,1份完整的信息(或其中部分公开的信息)计为1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重复计算。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的同一条政府信息计为1条政府信息;部门联合发布的信息以牵头制作该信息的部门为填报单位;各单位转载、转发的信息不计入本单位统计数量。
2.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指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总条数。
3.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指制发规范性文件总件数,应为主动公开数和未主动公开数的合计数。
4.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指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条数。
5.报表中如没有需填报的数据,则填“0”;涉及费用或经费的数据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负责人:姜可新        审核人: 王克群         填报人 李中文        联系电话:6608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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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17-03-09   来源:区政务服务办

  2016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透明,有效提升了群众知晓率,促进政务服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现就2016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发〔2016〕17号)、《李沧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李沧政办发〔2016〕57 号)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不断规范公开要求,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面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网络化轨道。把行政审批大厅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微博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主渠道,本着“及时、准确、全面、真实”的原则,积极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开拓新媒体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得到领导和群众的普遍认可。

  2016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3条,网站累计发布146条,微博累计发布108条,转发1288条,微信累计发布14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管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成立了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内部管理相结合,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内容,层层落实责任,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等监督保障制度,及时主动发布政务信息。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李沧在线--在线访谈”节目1次,在线回答群众提问10余条,切实提高了访谈实效。充分利用大厅网站的“部门咨询”、“我要评议”栏目,对于群众的咨询及时予以回应。及时回应“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群众问题。2016年全年接受群众企业的咨询、求助、投诉、建议共50余条,及时地解决企业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信息公开。全区17个行政审批部门71项审批事项已全部入驻大厅,入驻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在大厅网站进行公开。开通审批手机移动app端和微信公众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公示窗口服务指南,为办事群众提供网上申报、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下载表格、在线咨询答疑等服务,即时将当天各窗口接办件数量和各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在网上进行公示,做到办事事项、办事流程、办理过程、办理结果一目了然。

  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开展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及代办服务,在坚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容缺受理、容缺审查、企业承诺、特事特办”工作模式,提高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效率。2016年3月,主动邀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全区11大类、106项重点建设项目的疑难杂症一一破解,确保了项目快审批、早落地、早建成。在落实帮办市区重点项目的同时,为青岛邮政跨境电商产业园的入园企业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截至目前,已帮办园内企业工商注册41家,上门服务18次,解决实际问题13个,与11个区重点项目签订了全程审批代办协议,3个已办结。

  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中标或成交结果。目前,在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开的基础上,实现了政府采购文件的公开,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公开范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完整公开建设工程开标计划、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投标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同时,建立中标候选人业绩公示制度,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质、业绩全面公示,接受同行业竞争者相互监督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本年度未有领导任命信息需要更新;未有内设机构信息需要更新。

  2.公文法规。本年度公开内部制定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公文11件。

  3.规划计划。本年度公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信息。

  4.财政财务信息。办公室和中心2016年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39条。

  5.工作动态。本年度公开工作动态信息7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大厅网站、微信网上公示行政审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大厅基本情况,审批大厅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实现了办理事项办件状态的实时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及时查阅办理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李沧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并对中标情况进行公示。设立投诉箱、意见箱,开设监督电话,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制定《李沧区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和《2016年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工作要点》及《李沧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在大厅网站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次。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供公开信息全部免费提供,不存在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举报,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有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工作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保密审查工作格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到位。制定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重点加强对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防范、治理工作和文件的治理,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密网络的检查。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投诉受理工作。为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同时,在大厅内设置群众意见箱和意见簿,公开群众投诉举报电话,现场接待群众的问题反映和投诉,及时调解申办人与窗口工作人员之间的纠纷,确保办事群众意见有处申诉,投诉有人受理。设有监察室,负责重要投诉行为的查处。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2016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按照市统一部署,全面梳理我区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及信息表,全力配合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网上平台建设工作,并按照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要求,组织行政审批相关部门进行省、市行政审批事项梳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明确行政审批事项设立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确保材料最简、流程最优。现已按照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启用对接标准化信息的网上审批系统。为方便群众办理,全区17个行政审批部门71项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在大厅网站及微信进行公开。同时,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将所有大厅窗口办理业务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全部重新制作办事指南,做到内容具体无遗漏,方便群众取阅并备齐资料。

  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公告交易信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预算、澄清答疑、中标结果、单一来源采购内容等交易信息全部上网公告,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澄清答疑情况,方便交易各方使用和监督。实行采购需求先论证,对重大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的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提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有效降低供应商质疑投诉,提高采购成功率。对开标、评标情况全程录像,在交易场所内视音频公开评标现场实况,接受招标人、纪检监察人员及特邀监督员现场监督。公布中标明细,货物、服务类项目随中标结果同步公布“主要中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强化对招标结果的深度监督。公开诚信评价结果,实施统计供应商诚信评价结果并上报公示,形成“失信惩治”的氛围,净化市场交易环境。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在以下几个方面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便民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主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加强组织、指导各处室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涉密信息审查,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员,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一个新台阶。

  (二)拓宽渠道,便民利民

  不断修改完善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强该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加强整合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积极探索创新公开新渠道,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官方微信等媒体作用,权威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等设施建设,方便企业、群众及时便捷获取所需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6年|季度)

填报单位: 李沧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填报日期:   2017 年 3  月  27 日

计量

统计数

、主况  

(一)   主 动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不 同 渠 道 和 方 式 公 开 相 同 信 息 计1条)   

113

其 中 :主 动 公 开 规 范 性 文 件 数                

2

制 发 规 范 性 文 件 总 数                          

11

(二)通 过 不 同 渠 道 和 方 式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的 情 况

1、政 府 公 报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0

2、政 府 网 站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146

3、政 务 微 博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108

4、政 务 微 信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141

5、其 他 方 式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20

、回

(一)回 应 公 众 关 注 热 点 或 重 大 舆 情 数
( 不 同 方 式 回 应 同 一 热 点 或 舆 情 计 1次

0

(二)通 过 不 同 渠 道 和 方 式 回 应 解 读 的 情 况

1、参 加 或 举 办 新 闻 发 布 会 总 次 数       

0

其 中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参 加 新 闻 发 布 会 次 数   

0

2、政 府 网 站 在 线 访 谈 次 数                    

1

其 中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参 加 政 府 网 站 在 线 访 谈 次 数  

1

3、政 策 解 读 稿 件 发 布 数                         

3

4、微 博 微 信 回 应 事 件 数                

0

5、其 他 方 式 回 应 事 件 数                 

0

三、依况                       

(一)收 到 申 请 数

0

计量

1、当 面 申 请 数

0

2、传 真 申 请 数

0

3、网 络 申 请 数

0

4、信 函 申 请 数

0

(二)申 请 办 结 数

0

1、按 时 办 结 数

0

2、延 期 办 结 数

0

(三)申 请 答 复 数

0

1、属 于 已 主 动 公 开 范 围 数

0

2、同 意 公 开 答 复 数

0

3、同 意 部 分 公 开 答 复 数

0

4、不 同 意 公 开 答 复 数

0

其 中:涉 及 国 家 秘 密

0

涉 及 商 业 秘 密

0

涉 及 个 人 隐 私

0

危 及 国 家 安 全  公 共 安 全  经 济 安 全 和 社 会 稳 定

0

不 是  条 例  所 指 政 府 信 息

0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0

5、不 属 于 本 行 政 机 关 公 开 数

0

6、申 请 信 息 不 存 在 数

0

7、告 知 作 出 更 改 补 充 数

0

8、告 知 通 过 其 他 途 径 办 理 数

0

四、行量                         

0

(一)维 持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数

0

(二)被 依 法 纠 错 数

0

(三)其 他 情 形 数

0

计量

五、行量                         

0

(一)维 持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或 者 驳 回 原 告 诉 讼 请 求 数

0

(二)被 依 法 纠 错 数

0

(三)其 他 情 形 数

0

六、举量                         

0

七、依用          

万 元

0

八、机

(一)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专 门 机 构 数         

1

(二)设 置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查 阅 点 数                   

1

(三)从 事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人 员 数      

2

1、专 职 人 员 数  不 包 括 政 府 公 报 及 政 府 网 站 人 员 数

1

2、兼 职 人 员 数

1

(四)政 府 信 息 公 开 专 项 经 费 (不 包 括 政 府 公 报 编 辑 管 理 和 政 府 网 站 建 设 维 护 等 方 面 的 经 费)                     

万 元

0

九、政况            

(一)召 开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会 议 或 专 题 会 议 数  

0

(二)举 办 各 类 培 训 班 数                            

0

(三)接 受 培 训 人 员 数                               

人 次

0

补充说明: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指按照《条例》规定,统计年度(季度)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条数。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按条计算。凡公文类政府信息,1件公文计为1条,部分内容公开的公文也计为1条。其他政府信息,1份完整的信息(或其中部分公开的信息)计为1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重复计算。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的同一条政府信息计为1条政府信息;部门联合发布的信息以牵头制作该信息的部门为填报单位;各单位转载、转发的信息不计入本单位统计数量。
2.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指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总条数。
3.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指制发规范性文件总件数,应为主动公开数和未主动公开数的合计数。
4.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指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条数。
5.报表中如没有需填报的数据,则填“0”;涉及费用或经费的数据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负责人:姜可新        审核人: 王克群         填报人 李中文        联系电话:66088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