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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4 信息来源: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认真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动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已按要求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2021年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积极维护;政务新媒体按要求发布信息,李沧区行政审批大厅3层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保证正常运转。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5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改进: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和沟通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将我局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培养,提高专业素养,加强各科室间的沟通与联动,做到及时、准确,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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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2-01-24   来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认真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动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已按要求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2021年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积极维护;政务新媒体按要求发布信息,李沧区行政审批大厅3层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保证正常运转。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5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改进: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和沟通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将我局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培养,提高专业素养,加强各科室间的沟通与联动,做到及时、准确,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