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秉承“至诚至简”政务品牌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做到了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透明,有效提升了群众知晓率,现就我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李沧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贯彻实施《条例》的统一部署,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根据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办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编制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截至2017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行政管理工作要点,成立了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及入驻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管理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从上到下、齐抓共管,同时,要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及入驻部门(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内部管理相结合”,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内容,层层落实责任,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正常进行。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办制定了《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和《2017年政府信息工作要点》,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使公众能方便快捷地了解最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此外,通过设立投诉监督电话、意见箱,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根据《条例》要求,今年我办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58条,微博累计发布115条,转发1188条,微信累计发布48条,内容涉及政策文件、人事信息、总结计划、工作动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等各个方面。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对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文件,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如对《李沧区“一窗式”受理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李沧区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规则实施细则(试行)》、《李沧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解读,“一窗式”业务受理开展前,我办于李沧在线网站广泛征求意见及建议,通过解读发布、互动交流,让群众对我办信息公开的内容“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2017年大厅共接受企业和群众的咨询、求助、意见、建议43件,我们都一一进行了答复和落实,群众满意率为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每月通过政府网站、大厅微信等渠道及时公开行政审批结果信息,具体包括业务名称、审批事项名称、受理日期、受理单位、办结日期、办理状态、申请日期、承诺时限,及时将本月各窗口接办件数量和各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在网上进行公示,做到办事事项、办事流程、办理过程、办理结果一目了然。同时在青岛市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官网公示窗口服务指南、部门咨询电话、快递查询、办件查询,为办事群众提供网上申报、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下载表格、在线咨询答疑等服务,并将相关图片和链接在区政府网站指定板块发布。
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公告区级招投标领域和市级招投标领域信息两个方面,将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交易信息全部上网公告,及时让公众知晓政府采购的工作重点,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澄清答疑情况,方便交易各方使用和监督。目前,区级招投标信息通过福莱系统直接上传,市级招投标信息通过抓取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数据,同步发布到我区政府网站。同时,根据区重点项目建设要求,完成了福莱系统建设工程类项目的电子评标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2017年,我区共完成交易项目316个,交易总额465亿。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1.机构信息。本年度有领导任命信息更新,傅振安任李沧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青李沧政任〔2017〕11号;未有内设机构信息需要更新。
2.公文法规。本年度公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内部制定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公文26件。
3.规划计划。本年度公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开相关信息8条。
4.财政财务信息。办公室和中心2017年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7条。
5.工作动态。本年度公开工作动态信息88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李沧在线网站公示行政审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大厅基本情况;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政务网审批大厅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实现了办理事项办件状态的实时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及时查阅办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在青岛市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官网公示窗口服务指南、部门咨询电话、快递查询、办件查询,为办事群众提供网上申报、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下载表格、在线咨询答疑等服务,并将相关图片和链接在区政府网站指定板块发布。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并对中标(成交)结果进行公示。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次。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举报,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有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工作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保密审查工作格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到位。制定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重点加强对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防范、治理工作和文件的治理,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密网络的检查。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投诉受理工作。为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同时,在大厅内设置群众意见箱和意见簿,公开群众投诉举报电话,现场接待群众的问题反映和投诉,及时调解申办人与窗口工作人员之间的纠纷,确保办事群众意见有处申诉,投诉有人受理。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为积极顺应“互联网+”的改革潮流,结合2017年李沧区百项重点工作要求,立足自身工作,出台了《李沧区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信息化、透明化、高效化实施方案》(李政服字〔2017〕5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优化政务环境,在现有网办水平的基础上,深入挖掘,逐个事项研究落实,目前驻厅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100%达到三级网办,42.8%达到四级网办。在此基础上,积极征求各部门意见,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公布李沧区政务服务大厅“零跑腿”和“只跑一次腿”事项目录的通知》(李政服字〔2017〕23号),确认目前李沧区政务服务大厅“只跑一次腿”办理事项208项,其中“零跑腿”办理事项89项,审批环节进一步压缩,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政府采购类项目研发采用福莱系统实现了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文件、匿名缴纳保证金,确保了投标人的信息保密及交易便利。建设类项目实现电子评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李沧在线进行实时公示,提高招投标信息公开透明度,切实营造依法、规范、高效、便民的市场环境。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办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学习不够,导致应公开信息有时更新不够及时。关于2018年工作,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要进行认真梳理,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评估办法。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考核评议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促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同时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交易工作,提高招投标信息公开透明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应保密,尽保密”的要求,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使信息公开发布达到最大范围的告知,促进市场的竞争更加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