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聚焦便民利民、坚持规范创新,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全年累计办结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8.5万余件,受理电话咨询10.4万余次,服务群众15.4万人次。全区完成政府采购交易项目42个,累计交易额1.02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08.05万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公开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审批服务方面信息发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策宣讲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信息公开。2023年,区行政审批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相比去年增加13件。申请主要集中在信息查询方面,所有依申请公开均按规定办理,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隐患排查、舆情监测、内容保障、宣传引导、日常监管等工作。持续优化微信公众号板块设计,聚焦便民服务、政务公开、互动交流,新增服务进群、互动交流、惠企政策等模块功能,打造在线服务、信息宣传和沟通交流平台。在李沧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设政务公开专区,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数字化建设,深度融合政务公开与群众需求,畅通政府公开服务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二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围绕2023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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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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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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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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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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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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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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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852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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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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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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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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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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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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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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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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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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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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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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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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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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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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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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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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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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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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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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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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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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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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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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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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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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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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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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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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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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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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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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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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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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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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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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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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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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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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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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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行政审批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改进,主要表现为:一是宣传引导力度仍需加强,特别是企业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关注较多的政策领域方面主动宣传力度仍不够大;二是依申请公开流程管理仍需完善,在前置性审核方面仍需加大力度。
接下来,区行政审批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创新政务公开宣传载体和传播手段,实现多渠道宣传、全方位覆盖;二是完善管理,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接收、办理等工作环节,专人负责闭环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增强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区行政审批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区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分管领导具体抓,部署重点工作并推进工作落实,按照信息公开标准要求,各科室、中心定期收集信息公开资料,并及时汇集到办公室统一发布,形成了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大大增强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二是健全机制,规范流程。落实好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好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隐私,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落实好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公开信息,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信息报送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审核。加大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及时、准确、安全。
三是强化培训,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对政务公开评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科室,及时整改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于信息不全、要素缺失等事项,及时通知相关科室提供完整信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提高业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素养,同时,强化监督检查,检视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予以改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区行政审批局无主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强化政务公开宣传。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聚焦企业群众关切事项,开展“营在李沧”惠企政策讲堂,推动政策服务进企业、进商协会、进园区;开展“进大厅 话营商 优服务”系列活动,全方位介绍和展现审批服务工作职能、特色亮点、改革举措,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2.创新政民互动机制。聘任35名专家、媒体和社会人士,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媒体观察员、体验官”三支队伍桥梁纽带作用,为李沧区打造“政务服务高地”建言献策;完善企业诉求解决模式,实行“每日夕会+每日电话回访”的“每日双闭环”工作机制,闭环跟进落实企业诉求,真心实意解决企业诉求。2023年,电话累计回访量近2.5万余次。
3.升级“政务公开+自助服务”专区模式。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数字化建设,深度融合政务公开与群众需求,畅通自助服务渠道;结合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切实帮助办事群众解决在政策文件咨询、政务公开查询、依申请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挥好专区作为全区政务公开“窗口”的作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区行政审批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区行政审批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区行政审批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