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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16 来源: 区行政审批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立足主责主业,全面推进主动公开,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强化互动回应,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化主动公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营在李沧”政策宣讲等渠道,及时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审批效能、“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等方面创新举措和进展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信息公开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相比去年减少7件。申请主要集中在信息查询方面,所有依申请公开均按规定办理,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公文办文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内容、形式和公开范围等基本信息,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网站“通知公告”等栏目设置,优化微信公众号板块设计,打造在线服务、信息宣传和沟通交流平台;深化区政务服务中心数字化建设,打造政务公开专区,深度融合政务公开与群众需求,畅通政府公开服务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检查已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确保政务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8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2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2

0

0

0

0

3

(七)总计

6

2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推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多样性有待提升。下一步,将持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区行政审批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区行政审批局严格落实区政府年度政务公开要点任务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政务公开,积极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做好审批服务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区行政审批局无主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在李沧政务网开设“通知公告”专栏,推出食品经营许可、办学许可证等23种证照遗失网上公告功能,切实解决企业群众证照遗失登报费用高、办理时间长问题;打造李沧区餐饮服务业禁设区域地图,并制作形成二维码,在“小智帮办”小程序、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同步上线,实现餐饮禁设区域“码”上知。

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模式。为深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细,为实现开办餐饮店“一件事”高效办理,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多部门全面整合开办餐饮店关联事项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以群众视角将“一件事”办事清单转化成《李沧区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明白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您来申报”“您去体检”“我们去核查”三部分口语化语言为引导,助力群众轻松开店。

三是优化政民互动模式。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咨询,区行政审批局持续优化咨询服务,启动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热线(0532-66088315)升级改造项目,实现呼入号码全记录,未接来电100%当日回拨,确保所有群众咨询日清日结,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咨询服务体验。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区行政审批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区行政审批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区行政审批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李沧政务网

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5-01-16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立足主责主业,全面推进主动公开,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强化互动回应,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化主动公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营在李沧”政策宣讲等渠道,及时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审批效能、“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等方面创新举措和进展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信息公开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相比去年减少7件。申请主要集中在信息查询方面,所有依申请公开均按规定办理,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公文办文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内容、形式和公开范围等基本信息,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网站“通知公告”等栏目设置,优化微信公众号板块设计,打造在线服务、信息宣传和沟通交流平台;深化区政务服务中心数字化建设,打造政务公开专区,深度融合政务公开与群众需求,畅通政府公开服务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检查已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确保政务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8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2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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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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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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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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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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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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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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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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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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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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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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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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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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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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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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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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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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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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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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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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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1

2

0

0

0

0

3

(七)总计

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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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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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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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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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推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多样性有待提升。下一步,将持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区行政审批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区行政审批局严格落实区政府年度政务公开要点任务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政务公开,积极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做好审批服务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区行政审批局无主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在李沧政务网开设“通知公告”专栏,推出食品经营许可、办学许可证等23种证照遗失网上公告功能,切实解决企业群众证照遗失登报费用高、办理时间长问题;打造李沧区餐饮服务业禁设区域地图,并制作形成二维码,在“小智帮办”小程序、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同步上线,实现餐饮禁设区域“码”上知。

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模式。为深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细,为实现开办餐饮店“一件事”高效办理,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多部门全面整合开办餐饮店关联事项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以群众视角将“一件事”办事清单转化成《李沧区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明白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您来申报”“您去体检”“我们去核查”三部分口语化语言为引导,助力群众轻松开店。

三是优化政民互动模式。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咨询,区行政审批局持续优化咨询服务,启动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热线(0532-66088315)升级改造项目,实现呼入号码全记录,未接来电100%当日回拨,确保所有群众咨询日清日结,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咨询服务体验。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区行政审批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区行政审批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区行政审批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