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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振华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7 信息来源: 振华路街道办事处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振华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李沧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作用,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化进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自2020年1月1日起,共更新信息72次,其中更新机构信息1次、信息公开指南1次,公开公文法规1篇、公文解读1篇、财政财务信息10篇、工作动态36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建立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认真研究、掌握 “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流程。在落实好网上受理、办理流程的同时,做好现场受理的准备工作,在党政办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准备相关文本表格,明确受理责任人,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相关事项。

2020年,振华街道办事处未收到此类申请。

(三)政府信息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街道党政办负责,由1名工作人员兼职。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街道充分运用李沧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公开办公电话:0532-66081770,以及电子邮箱:lcqzhljd@qd.shandong.cn,切实方便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信息。

1.互联网

一是通过“李沧在线”及时发布信息。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下设多个栏目,市民通过各个栏目可以查阅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开设政务微博。在新浪微博开设“青岛市李沧区振华路街道办事处”政务微博,宣传、发布各类民生信息。三是开设“阳光振华”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主动宣传、发布各类工作信息。

2.公开栏

充分利用办事处大厅醒目位置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五)工作考核

振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李沧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日常考核,并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qdlc.gov.cn

(八)社会评议

振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满意度较好。

(九)责任追究

截至目前,未出现需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5

21929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2.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1.挖掘信息资源,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为导向,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努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2.丰富信息公开手段,完善信息发布体系。及时发掘政务公开中的好经验,综合运用纸质公开、电子公开等方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进行信息电子化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同时,通过“居民日”、“社区工作日”等多种形式,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登记,及时处理、反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李沧政务网

2020年振华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1-01-27   来源:振华路街道办事处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振华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李沧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作用,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化进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自2020年1月1日起,共更新信息72次,其中更新机构信息1次、信息公开指南1次,公开公文法规1篇、公文解读1篇、财政财务信息10篇、工作动态36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建立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认真研究、掌握 “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流程。在落实好网上受理、办理流程的同时,做好现场受理的准备工作,在党政办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准备相关文本表格,明确受理责任人,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相关事项。

2020年,振华街道办事处未收到此类申请。

(三)政府信息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街道党政办负责,由1名工作人员兼职。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街道充分运用李沧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公开办公电话:0532-66081770,以及电子邮箱:lcqzhljd@qd.shandong.cn,切实方便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信息。

1.互联网

一是通过“李沧在线”及时发布信息。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下设多个栏目,市民通过各个栏目可以查阅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开设政务微博。在新浪微博开设“青岛市李沧区振华路街道办事处”政务微博,宣传、发布各类民生信息。三是开设“阳光振华”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主动宣传、发布各类工作信息。

2.公开栏

充分利用办事处大厅醒目位置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五)工作考核

振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李沧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日常考核,并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qdlc.gov.cn

(八)社会评议

振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满意度较好。

(九)责任追究

截至目前,未出现需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5

21929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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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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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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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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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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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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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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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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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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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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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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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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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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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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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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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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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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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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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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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2.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1.挖掘信息资源,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为导向,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努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2.丰富信息公开手段,完善信息发布体系。及时发掘政务公开中的好经验,综合运用纸质公开、电子公开等方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进行信息电子化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同时,通过“居民日”、“社区工作日”等多种形式,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登记,及时处理、反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