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振华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振华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李沧在线”(http://www.qdlc.gov.cn/n1/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李沧区振华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隆昌路8号,邮编:266041,电话:0532-66081770,传真:0532-66081365,电子邮箱:zhljdbsc@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振华路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发布信息资源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振华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尤其对于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珺竹为组长,党工委委员、人大工作室主任陆蕾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党政办,纪臻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制度》、《公开信息审核制度》、《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做到信息渠道畅通、发布及时,并不断提高办事处的政务公开及时性、信息网络安全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办事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与居民互动交流,通过“阳光振华”微信公众号、社区“居民日”活动,结合领导包社区制度,畅通民情反映渠道,主动将居民建议带上来,群众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无。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办事处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涉及经济发展、人事调整、民生服务、社会管理、发展规划、领导调研、文体活动等多个方面。年内共更新机构信息1次、信息公开指南1次,公开公文法规3篇、公文解读1篇、规划计划信息6篇、财政财务信息3篇、人事任免4篇、工作动态284篇、统计信息6篇。同时,办事处对辖区的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的建设情况和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办事处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区政府“李沧在线”网站、“阳光振华”微信公众号、街道公示栏、社区宣传栏、5处电子信息屏等,多渠道发布街道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2件,办结2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街道办事处未收到行政复议的申请,无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18年办事处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为振华路街道安全和经济发展中心,其信息公开统一由办事处党政办统一发布,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工作力度不够大、时效性不够强的情况,与区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2019年,办事处将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登记,及时处理、反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二)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振华路街道办事处 填报日期:2019年1月9日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023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017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4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5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12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
个 |
0 |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0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区、市政府填写;市级由办公厅填写) |
— |
0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0 |
(二)公报发行总分数 |
份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0 |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1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0 |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0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