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李沧在线”(www.qdl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邮编:266100;电话:84651186;传真:84633114;电子邮箱:lcxzzfj@qd.shandong.net。
一、概述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会议和《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周密部署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牵头,各职能科室、中队参与,并落实了具体负责人,明确了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领导小组定期召集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规定,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栏内容、调整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等重要问题,为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深化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局讲求实效,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在公开内容上,我局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市民们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执法程序、罚没物品处理程序、社会服务承诺、队伍纠察制度、执法法律依据等,我局都在对外公开栏上全部进行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二是我局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简报等宣传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比如参加《网络问政》、《行风在线》等电视、广播栏目,与市民零距离沟通,广纳社情民意,畅通监督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报纸网络及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城管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办案程序、年度工作目标、职工捐款情况等经常性和临时性工作。公开本局职能、行政执法范围、各科室职能、单位及科室负责人姓名、职责、电话等内容;采用公开栏方式公开所有干部职工姓名、照片、职务、职责、政治面貌等内容;执法队员在执法时做到亮证执法,接受群众监督。公开了干部任用、考核和奖惩情况。
三、咨询和投诉情况2018年我局共受理各类举报信访案件: 8003件;其中:市政务服务热线:6515件;政府信箱:931件;区政务服务热线:341件;市局转办:180件;人民来信:16件;受理群众来访:32起82人次;咨询电话:800约起(咨询电话无记录)。办结率:100%,满意率:97%。四、存在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以及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比如对2018年颁布施行的《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未逐条解析、学习,运用能力尚待加强。
(二)相关工作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健全。虽然我局在摸索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也印发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等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行了规范,但这些制度在实际执行中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没有及时进行调整和规范。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紧密,工作不细致,行政执法公开执法力度不大,公开形式有的还不规范。对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整改不及时,监督机制不健全。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规范性文件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相关业务知识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做出如下整改:一是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提炼和升华,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