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区政府组成部门以及各街道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李沧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李沧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1.聚焦“社会救助、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重点领域,构建“多渠道、广覆盖、高效率”的信息公开体系,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万余条,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触达群众。
2.优化政策解读供给。聚焦规范性文件及重大政策,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公开”,全年完成政策解读16篇,涵盖文字、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依托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政务新媒体矩阵等平台,全方位展示政策核心要点、实施路径及便民举措,不断扩大政策知晓率与覆盖面,切实解决群众“看不懂、用不上”问题。由我区报送的政策解读《2025年李沧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推动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实施方案》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获得评选专家的一致认可,入选2025年度青岛市优秀政策解读案例汇编。

3.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025年5月组织全区30个街道和部门分批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职工、社区居民等不同群体1000余名市民代表参与。通过普法宣传、座谈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详细解答群众办事疑问,全方位展示政府工作流程与成效,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与支持,有效提升政务透明度与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李沧区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52件,较去年同比增长42%,申请内容集中在土地和房屋征收、物业管理等领域。依托依申请公开系统,全区各街道、各部门规范申请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全流程,均在法定期限内按程序答复,无收费情况。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21件,其中4件被依法纠错;引发行政诉讼案件4件,结果纠正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常态化开展信息安全风险监测,清理过时、失效信息,提升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严格执行“一周一自查更新、半月一轮检调度、一月一考核通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开展检查,累计发布考核通报12期,督促整改问题37项。强化信息发布全流程审核,明确“撰稿人自审—科室负责人再审—单位分管领导终审”三级流程,规范更新频次标准,保障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全年无断更情况,推进信息管理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升级政府网站服务。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界面友好度与信息检索效率,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保障内容准确及时。通过多方协调,获取青岛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部分权限,对区级规范性文件栏目进行升级改造,梳理2016年以来所有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开字段并同步上传至省、市政策库平台,实现省、市、区三级平台同步规范公开,便利群众快速查询获取权威信息。
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加强全区政务新媒体账号统筹管理,明确发布规范与频次要求,全年组织完成上级权威信息转发任务826次,累计转发各类信息4919条。聚焦政策解读、便民服务、工作动态等内容,增强账号互动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采用“第三方检查+人工核查”双重模式,加强错敏信息排查纠错,全年整改不规范表述28处,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准确、导向正确。“李沧教育”微信订阅号持续发挥优质基层政务新媒体作用,获评2025年青岛教育“百强政务新媒体账号”荣誉。
(五)监督保障
强化业务培训赋能。2025年7月组织开展李沧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覆盖各街道、区直部门及区属公共企事业单位95名工作人员。培训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信息发布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等核心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剖析,帮助参训人员破解工作难点、提升业务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2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81583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5573 | ||
|
行政强制 |
11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1.045 | ||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44 |
7 |
0 |
0 |
0 |
1 |
352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0 |
0 |
0 |
0 |
0 |
0 |
4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0 |
0 |
0 |
0 |
0 |
0 |
5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2 |
0 |
0 |
0 |
0 |
4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1 |
4 |
0 |
0 |
0 |
1 |
136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0 |
0 |
0 |
0 |
0 |
5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57 |
1 |
0 |
0 |
0 |
0 |
58 | ||
|
(七)总计 |
336 |
7 |
0 |
0 |
0 |
1 |
344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
9 |
4 |
2 |
6 |
21 |
0 |
0 |
0 |
0 |
0 |
2 |
1 |
1 |
0 |
4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部分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缺乏图表、视频等生动直观的解读方式,群众理解度不高。
2.信息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公开信息存在错敏词、表述不规范等问题,政策解读针对性不足,部分解读仍停留在“文件搬家”层面,未能结合群众需求进行通俗化、场景化解读。
3.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缺乏系统专业培训,对政策法规、办理流程的把握不够精准,影响工作质效。
接下来,李沧区将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民生保障、营商环境、重大项目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细化公开内容,丰富解读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传递政策红利;同时提升业务能力。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2次全区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办理技巧、政策解读创新、错敏词排查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实操教学。建立“以干代训”机制,组织各单位业务骨干交流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区政府办公室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推进数据对接升级。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牵头开展依申请公开数据省市对接工作:联合技术服务公司完成依申请公开系统升级改造,保障数据联通畅通稳定;组织各街道、区直部门全面梳理2019年至今的依申请公开数据,严格按上级标准补充完善信息,实现所有数据顺利接入省、市系统平台,推动申请接收、办理、答复全流程规范化,工作效率与服务精准度显著提升。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政府系统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145件。其中,城建城管类50件,占总数的34.5%;教科文卫类28件,占总数的19.3%;交通环保安全综治类27件,占总数的18.6%;社会保障民政福利类24件,占总数的16.6%;财经金融体改类16件,占总数的11%。经过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145件代表建议均已办复,代表满意率100%。在代表建议落实方面,已落实或将长期坚持的141件,占总数的97.2%;正在落实的4件,占总数的2.8%。同时,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10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均已办结,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期间,政府系统承办政协提案共91件。其中,教科文卫类38件,占总数的41.7%;财经金融体改类18件,占总数的19.8%;城建城管类16件,占总数的17.6%;社会保障民生福利类13件,占总数的14.3%;交通环保安全综治类6件,占总数的6.6%。经过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91件政协提案均已办复,答复满意率100%。在代表建议落实方面,已落实或将长期坚持的90件,占比98.9%;正在落实1件,占比1.1%。同时,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确定的8件重点提案,委员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将教育领域政务公开融入数字技术新场景,畅通政民互动渠道立足基层群众特点,构建“线上+线下”协同的多元化政务公开体系。重点打造“李沧校外机构信用一览码”,对李沧区内所有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实现信息查询全覆盖。群众扫码后输入机构名字关键字,即可一键查询该机构的办学资质、年检情况、预收费监管状态、投诉记录等核心信息,通过主动公开机构信息保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
(五)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